{"billNo":"2021100685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3/LCEWA01_110203_0004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3/LCEWA01_110203_0004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4-10-04","2024-10-08"],"會議代碼":"院會-11-2-3"},{"會期":"11-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04","2024-10-08"],"會議代碼":"院會-11-2-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徐欣瑩","謝龍介","翁曉玲","楊瓊瓔","羅廷瑋","林沛祥"],"連署人":["羅明才","邱鎮軍","邱若華","牛煦庭","陳玉珍","鄭天財Sra Kacaw","林思銘","傅崐萁","高金素梅","羅智強","林德福","魯明哲","廖先翔","林倩綺","李彥秀","張智倫","麥玉珍","黃建賓","洪孟楷","陳永康","林國成","王鴻薇","陳雪生"],"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04","last_time":"2024-10-08","meet_id":"院會-11-2-3","laws":["01754"],"mtime":"2024-10-17T17:20:5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6856號","提案編號":"20委11006856","案由":"本院委員徐欣瑩、謝龍介、翁曉玲、楊瓊瓔、羅廷瑋、林沛祥等29人，有鑑於我國教育經費占GDP比率持續下滑，且水、電費等費率持續上漲，為保障我國教育品質，爰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第三條現行法定教育經費下限調高為「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24%」以實質增加學生教育經費預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近年來我國教育經費占GDP比率持續下滑，112年度教育經費GDP占比4.26%，為自1981年以來最低；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編印之「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我國公部門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在「國小、中等及中等以上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各級教育」分別為1.8%、0.5%、3.6%，亦低於OECD國家「國小、中等及中等以上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各級教育」平均值分別為3.2%、1.2%、4.4%。\n二、國內電費、水費調漲持續衝擊各行各業；而極端氣候也造成農產品價格日漸高漲，依據農業部統計民國103年至112年農產批發零售價格，胡蘿蔔從每公斤8.78元調漲至每公斤23.17元、馬鈴薯則從每公斤19.83元調漲為31.68元、番茄從每公斤26.3調漲至46.16元、茄子從每公斤22.01元漲價至31.55元、雞蛋從每公斤61.8元調漲至89.24元、白肉雞則從每公斤138.07元調漲至182.24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亦表示2021年7月豬肉平均價格為84.11元，2023年7月已漲到102.94元，顯見極端氣候抬高農民生產成本，進而造成糧食「氣候通膨」已全面衝擊我國基本民生需求。鑒於國內民生物價持續上漲，可預見國內各級學校實質可支配之教育經費將縮水、營養午餐也日漸「不營養」。\n三、為充裕教育經費之運用、提高我國教育品質，俾利國家競爭力之維繫，爰修正「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將現行法定教育經費預算下限調高為「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24%」，預計增加約363億元，以因應新興人口成長區域之國小、國中、高中等各級學校增班增校計畫、偏鄉教育、高齡危老校舍翻新改（增）建、提高代課教師暨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鐘點費、提升校園營養午餐品質等，以符我國各級學校教育建設之所需。","對照表":[{"law_id":"01754","law_name":"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n\n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n\n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之前項規定所增加之教育經費預算，應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n\n第二項所定決算歲入淨額，指各級政府決算及特別決算中，不含舉債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扣除重複列計部分。\n\n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其歲入總預算扣除上級政府補助為自有財源，並依教育基本需求，衡量財政狀況，優先支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law_content_id":"01754:01754:2015-12-18-修正:3","說明":"依據教育部統計處資料，近年來我國教育經費占GDP比率持續下滑，112年度教育經費GDP占比4.26%，為1981年以來最低。\n\n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編印之「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我國公部門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在「國小、中等及中等以上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各級教育」分別為1.8%、0.5%、3.6%，亦低於OECD國家「國小、中等及中等以上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各級教育」平均值分別為3.2%、1.2%、4.4%。\n\n修正本條第二項，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由百分之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預計增加約363億元，以因應新興人口成長區域之國小、國中、高中等各級學校增班增校計畫、偏鄉教育、高齡危老校舍翻新改（增）建、提高代課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鐘點費、提升校園營養午餐品質等，以符各級學校教育建設之所需。","修正":"第三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n\n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四。\n\n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之前項規定所增加之教育經費預算，應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n\n第二項所定決算歲入淨額，指各級政府決算及特別決算中，不含舉債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扣除重複列計部分。\n\n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其歲入總預算扣除上級政府補助為自有財源，並依教育基本需求，衡量財政狀況，優先支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685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