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00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5/LCEWA01_110205_0002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5/LCEWA01_110205_0002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菁徽","林沛祥","楊瓊瓔"],"連署人":["鄭正鈐","張嘉郡","許宇甄","陳超明","黃仁","盧縣一","邱鎮軍","羅明才","廖先翔","洪孟楷","黃健豪","牛煦庭","魯明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18","last_time":"2024-10-22","meet_id":"院會-11-2-5","laws":["01725"],"mtime":"2024-11-21T15:17:2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00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009","案由":"本院委員陳菁徽、林沛祥、楊瓊瓔等16人，鑒於近年全球發生多起運動員因心理壓力而退賽，甚至出現自傷行為之案例，使得運動員之心理健康相關議題再次獲得全球重視。心理健康對於專業運動員來說至關重要，因為他們在追求卓越表現的過程中，不僅承受著巨大的身體壓力，還面臨極高的心理挑戰。舉例而言，巴黎奧運金牌拳擊選手林郁婷，即於比賽期間屢遭國際歧視言論攻擊，網路霸凌之情形尤其嚴重。為了妥善地照顧為國爭光的選手，國家自然應提供相對應的心理輔導支援，然現行「國民體育法」並未對運動心理人員之聘用做出明確規範，且目前亦缺乏針對運動心理專業之相關制度，這些缺口皆反映出我國在運動心理健康面向上，仍缺乏足夠的重視與支持。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運動心理人員納入各項運動培訓、參賽及各類運動競賽時之必要應聘人員，以保護運動員之心理健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It's OK not to be OK！」2021年日本網球巨星大坂直美因心理壓力退出法國網球公開賽對世界發出的強烈訊息。根據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2019年的數據顯示，高達35%頂尖運動員曾持續近一年受到心理疾病侵蝕迫害，其中包括焦慮症、憂鬱症、恐慌症、睡眠問題以及酒精濫用等，並且25%之大學運動員有憂鬱症狀，更7.3%的大學運動員曾經有自殺之傾向。\n二、另一起著名的運動員退賽事件，美國女子體操金牌得主西蒙‧拜爾斯（Simone Biles）於2016年里約熱內盧奧運中以四金一銅的驚人成績震驚全球。然而，面對2020年東京奧運時，她因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不得不在比賽中途退賽。這一舉動不僅沒有招致批評，反而獲得了來自世界各地選手的廣泛支持。許多運動員也因此公開分享了他們過去面臨的心理挑戰，讓運動員心理健康這一長久以來被忽視的問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拜爾斯退賽後，美國奧委會（USOPC）和國際奧委會（IOC）公開支持她將心理健康置於首位的決定，並對她的勇氣表示尊重與支持。此一事件不僅改變了人們對於運動員心理健康的看法，也為未來的運動員樹立了一個新的標竿。\n三、事實上，長期的訓練、比賽壓力以及外界的期望，容易讓運動員產生自我懷疑、焦慮甚至抑鬱。如果這些心理壓力得不到有效的管理，會直接影響他們的表現，甚至導致職業生涯的提前結束。運動心理能幫助運動員應對失敗與挫折，同時，在面對成功時保持穩定的心態，從而持續進步。重視心理健康，正如重視身體健康一樣，是確保運動員能夠全方位發展的關鍵。\n四、根據媒體報導，在台灣，全台只有54位取得證照的運動心理師，其中不到2成的人能在體育界有全職服務機會。當專業人員不到位，選手心理健康需求更難被看見。又根據2023年4月28日，教育部所提之「提升運動心理諮詢量能及人力培訓之規劃」書面報告提及，為強化運動員心理健康、提升抗壓性與熟練心理技能，國訓中心已研擬「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運動科學處人力與組織強化計畫」，用以提高運動心理支援之效能及增加運動心理人力，惟根據114年體育署相關預算之內容，仍未有與運動心理諮商相關之明確項目或計畫名稱，顯見法規制度不完善，行政機關亦礙難就此編列預算，推動相關政策。\n五、綜上所述，為了妥適照顧每一位運動體育健兒的心理健康，並幫助運動員之職涯健康發展以及職涯巔峰成熟期得以延長，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各項運動培訓、參賽及各類運動競賽時，應聘請運動心理人員，以保護運動員之心理健康。","對照表":[{"law_id":"01725","law_name":"國民體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於實施運動培訓、參賽及舉辦各類運動競賽時，應預防運動傷害之發生，必要時，應聘請物理治療師或運動防護員，並考量醫療需要，另聘請醫事人員。","law_content_id":"01725:01725:2017-08-31-全文修正:29","說明":"一、現行法規僅規範實施運動培訓、參賽及舉辦各類運動競賽時，應預防運動傷害之發生，必要時，應聘請物理治療師或運動防護員，然運動心理人員對於維護運動員心理健康之重要性，不低於維護身體健康之物理治療師或運動防護員，且近年國際對於保護運動員心理健康之意識逐年提升。爰修正第二十五條第一項，實施運動培訓、參賽及舉辦各類運動競賽時，應聘請運動心理人員。\n\n二、第二項之規定，運動心理人員之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修正":"第二十五條　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於實施運動培訓、參賽及舉辦各類運動競賽時，應聘請運動心理人員，另為預防運動傷害之發生，必要時，應聘請物理治療師或運動防護員，並考量醫療需要，另聘請醫事人員。\n\n前項所指運動心理人員之資格，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00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