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02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5/LCEWA01_110205_0003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5/LCEWA01_110205_0003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文化資產保存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冠廷等21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冠廷","陳亭妃","蔡易餘","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連署人":["王美惠","林月琴","陳俊宇","陳瑩","徐富癸","郭昱晴","陳素月","王世堅","吳琪銘","范雲","許智傑","蘇巧慧","王正旭","陳秀寳","羅美玲","陳培瑜"],"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18","last_time":"2024-10-22","meet_id":"院會-11-2-5","laws":["02901"],"mtime":"2024-11-21T15:17:3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02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029","案由":"本院委員陳冠廷、陳亭妃、蔡易餘、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1人，為深化國人對我國文化之認同，強化有形、無形文資保存與教育，拓展文化外交，要求政府應賡續推動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名錄分別認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積極參與跨國性文化資產保存組織，爰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現因非為聯合國成員，尚無法順利批准加入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但為為與國際同步，政府自2002年起即推動「台灣世界遺產潛力點」與「台灣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點名錄」計畫。目前分別共計有十八處世界遺產潛力點與十二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點。\n二、經查，台灣推動身列世界文化遺產政策歷經陳水扁、馬英九及蔡英文三位總統任期並不連續，甚至數度中斷。此次新增條文要求政府應確切落實潛力點申登相關推動工作，藉以深化國人對我國文化之認同，強化有形、無形文資保存教育，拓展文化外交。\n三、除推動申登世界遺產外，政府應積極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轄下「國際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研究中心」（ICCROM，及羅馬中心）、「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等機構；以及其他跨國性文化資產保存組織，例如：「世界遺產都市組織」（OWHC）、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國際文化保護協會（IIC）、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TICCIH）、「藍盾國際組織」（Blue Shield International）、工業遺址建築經營研究關係資訊協會（CILAC）、世界文化紀念物基金會（WMF）、國際現代主義文件及建築、場所及社區保存協會（DoCoMoMo）以及國際景觀建築聯盟（IFLA）等。","對照表":[{"law_id":"02901","law_name":"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文化資產保存法增訂第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要求政府確實推展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名錄認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名單相關工作，並定期檢討相關政策方針。\n\n三、考量我國國際處境限制，政府應積極推動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轄下「國際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研究中心」（ICCROM，及羅馬中心）、「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等機構；以及加入其他跨國性文化資產保存組織，例如：「世界遺產都市組織」（OWHC）、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國際文化保護協會（IIC）、國際工業遺產保存委員會（TICCIH）、「藍盾國際組織」（Blue Shield International）、工業遺址建築經營研究關係資訊協會（CILAC）、世界文化紀念物基金會（WMF）、國際現代主義文件及建築、場所及社區保存協會（DoCoMoMo）以及國際景觀建築聯盟（IFLA）等。","增訂":"第十一條之一　政府應整備各項資源，推動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認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單，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名錄認列「非物質文化遺產」名單。\n\n政府應積極加入、參與跨國性文化資產保存組織，強化文資保存與教育、促進文化外交，並深化文化認同。\n\n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臺灣非物質文化遺產潛力名錄相關統計調查，並定期檢討相關申登政策。"}]}],"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02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