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08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5/LCEWA01_110205_0007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5/LCEWA01_110205_0007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瑩","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連署人":["陳亭妃","林岱樺","范雲","李坤城","黃建賓","蔡易餘","陳培瑜","黃捷","陳素月","許智傑","賴惠員","鍾佳濱","林月琴","陳冠廷","郭昱晴"],"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18","last_time":"2024-10-22","meet_id":"院會-11-2-5","laws":["01725"],"mtime":"2024-11-21T15:19:4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087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087","案由":"本院委員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7人，為有鑑於原住民於各類運動項目表現卓越，為培育原住民體育人才，完善原住民體育選手養成。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發掘及培養培育優秀原住民體育人才，完善原住民體育人才養成，修正《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凡各單項運動協會應有原住民理事。","對照表":[{"law_id":"01725","law_name":"國民體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民體育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八條　特定體育團體，由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組成之；其團體會員應包括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所屬之單項運動委員會（協會）或各級學校。\n\n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成立之特定體育團體，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依前項規定修正章程，及依章程將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所屬之單項運動委員會（協會）或各級學校納為團體會員，調整其團體會員選派之會員代表人數，並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進行理事、監事之改選。","law_content_id":"01725:01725:2017-08-31-全文修正:44","說明":"一、修正第二項。\n\n二、規定各單項體育協會應有原住民理事名額，保障並完善原住民體育選手從基層到國手之人才養成，以及協助退役選手輔導就業。","修正":"第三十八條　特定體育團體，由個人會員及團體會員組成之；其團體會員應包括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所屬之單項運動委員會（協會）或各級學校。\n\n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成立之特定體育團體，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依前項規定修正章程，及依章程將直轄市、縣（市）體育（總）會所屬之單項運動委員會（協會）或各級學校納為團體會員，調整其團體會員選派之會員代表人數，並召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進行理事、監事之改選，理事應有原住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08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