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08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5/LCEWA01_110205_0007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5/LCEWA01_110205_0007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會期":"11-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18","2024-10-22"],"會議代碼":"院會-11-2-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瑩","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許智傑"],"連署人":["陳秀寳","陳亭妃","賴惠員","李坤城","黃建賓","鍾佳濱","蔡易餘","陳冠廷","陳培瑜","林岱樺","范雲","林月琴","黃捷","陳素月","郭昱晴"],"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18","last_time":"2024-10-22","meet_id":"院會-11-2-5","laws":["01126"],"mtime":"2024-11-21T15:19:4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08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089","案由":"本院委員陳瑩、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許智傑等18人，為增進原住民老人福利，維護其健康生活，並促進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國家對原住民族衛生醫療應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n二、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民國93年臺灣原住民之「平均餘命」為68.14歲，全體國民之「平均餘命」為76.95歲，差距8.81歲；民國103年，臺灣原住民之「平均餘命」為71.60歲，全體國民之「平均餘命」為79.84歲，差距8.24歲。近十年來，原住民之「平均餘命」雖呈現緩步上升之情況，惟與全體國民之平均餘命相較，仍落後約8～9歲。\n三、為落實政府照顧原住民老人福祉，維護其健康生活，並促進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目前國民年金法、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等，針對原住民老人年齡規定皆為55歲，爰修正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文字，老人係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及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增列第二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每五年檢討原住民及全體國民之平均餘命差距，再逐步將老人福利法中對原住民老人之年齡規定提高至六十五歲。","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人，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law_content_id":"01126:01126:2007-01-12-全文修正:3","說明":"一、原住民之「平均餘命」雖呈現緩步上升之情況，惟與全體國民之平均餘命相較，近十年來，均約落後約8～9歲，無明顯縮短之趨勢。\n\n二、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規定，國家對原住民族衛生醫療應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為落實政府照顧原住民老人福祉，維護其健康生活，並促進原住民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修正老人係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及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n\n三、增列第二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每五年檢討原住民及全體國民之平均餘命差距。","修正":"第二條　本法所稱老人，指年滿六十五歲以上之人及年滿五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n前項原住民老人之年齡應配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與全體國民平均餘命差距之縮短，採逐步提高至六十五歲。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五年檢討一次。"}]}],"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08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