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18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6/LCEWA01_110206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6/LCEWA01_110206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0233/1142400233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0233/1142400233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4-10-25","2024-10-29"],"會議代碼":"院會-11-2-6"},{"會期":"11-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25","2024-10-29"],"會議代碼":"院會-11-2-6"},{"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1-15"],"會議代碼":"委員會-11-2-23-2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1-16"],"會議代碼":"委員會-11-2-23-2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1-16"],"會議代碼":"委員會-11-2-23-2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4人、委員黃健豪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18人、委員魯明哲等21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18人、委員林思銘等17人、委員徐巧芯等16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25人、委員楊瓊瓔等29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9人、委員許宇甄等17人、委員陳素月等20人、委員林月琴等18人、委員張宏陸等19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德福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富癸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蔡其昌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86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4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14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5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1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83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9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99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00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10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13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5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1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14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7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0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04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36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6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76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15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0940000"}],"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林俊憲"],"連署人":["王美惠","許智傑","黃捷","李柏毅","何欣純","蔡易餘","賴瑞隆","李昆澤","陳秀寳","吳沛憶","陳俊宇","賴惠員","鍾佳濱","羅美玲","林宜瑾","蘇巧慧"],"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25","last_time":"2025-01-16","meet_id":"院會-11-2-6","laws":["02017"],"mtime":"2025-05-15T18:16:56+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180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180","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鑒於偽造車牌使用氾濫，究其原因，恐為部分用路人為規避嚴重超速將吊扣牌照及高額罰鍰之風險，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內政部警政署資料（見表一），今（113）年截至8月之查獲件數為108年十倍之多。又依交通部公路局資料（見表二），今（113）年截至8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本條例）第十二條所規範之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之件數亦為108年十倍之多，足見近年偽造車牌使用情形氾濫。再者，經公路局分析108年至113年9月使用偽造車牌者其原牌照狀態，「吊扣」為38%占大宗，其次為註銷。\n二、據交通部公路局資料（見表三），112年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三條所規範之嚴重超速之件數遽增，較111年增加四倍，且今（113）年截至8月之件數亦與112年全年度相近，足見攀升趨勢。按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嚴重超速者除罰鍰，一律吊扣牌照六個月；換言之，嚴重超速之件數即為吊扣牌照數。\n三、此外，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所涉罰鍰為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相較嚴重超速所涉罰鍰為新臺幣6,000元至36,000元，使用偽造車牌之法律代價顯較低廉，又查獲不易，恐加劇使用偽造牌照之情形。\n四、綜上，112年起無論使用偽造車牌數、查獲偽造車牌數及嚴重超速件數皆大幅增加，偽造車牌數與嚴重超速者間具正相關，而當年度正為本條例下修嚴重超速之速限，爰推論部分使用偽造車牌者恐藉以規避高額罰鍰及吊扣牌照之罰則。因此，調整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所涉之罰鍰為新臺幣3,600元至36,000元，比照嚴重超速之罰鍰上限，以減少偽造車牌使用情形。","對照表":[{"law_id":"02017","law_nam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n\n一、未領用牌照行駛。\n\n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n\n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n\n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n\n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n\n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n\n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n\n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n\n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n\n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n\n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n\n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n\n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law_content_id":"02017:02017:2014-12-23-修正:17","說明":"鑒於112年起無論使用偽造車牌數、查獲偽造車牌數及嚴重超速件數皆大幅增加，偽造車牌數與嚴重超速者間具相當關聯，而當年度正為本條例下修嚴重超速之速限，爰恐因部分使用偽造車牌者恐藉以規避高額罰鍰及吊扣牌照之罰則。為減少是類使用偽造車牌情形，比照同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罰鍰之上限，增加裁罰機關裁量權，調整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修正":"第十二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n\n一、未領用牌照行駛。\n\n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n\n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n\n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n\n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n\n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n\n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n\n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n\n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n\n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n\n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照吊銷之。\n\n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限期領回之。\n\n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依第一項規定處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狀態":"三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18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