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271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6/LCEWA01_110206_0023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6/LCEWA01_110206_0023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2101631/1132101631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2101631/1132101631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4-10-25","2024-10-29"],"會議代碼":"院會-11-2-6"},{"會期":"11-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0-25","2024-10-29"],"會議代碼":"院會-11-2-6"},{"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25"],"會議代碼":"委員會-11-2-20-1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12-30"],"會議代碼":"委員會-11-2-20-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李柏毅等16人、委員賴惠員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琪銘等16人分別擬具「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巧芯等29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7人、委員伍麗華等20人、委員張智倫等18人分別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8483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10067380003"},{"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7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9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78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4610000"}],"議案名稱":"「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張智倫"],"連署人":["蘇清泉","賴士葆","黃仁","林沛祥","陳超明","陳雪生","馬文君","顏寬恒","廖先翔","盧縣一","黃建賓","林倩綺","徐巧芯","丁學忠","牛煦庭","廖偉翔","許宇甄"],"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0-25","last_time":"2024-12-30","meet_id":"院會-11-2-6","laws":["01622"],"mtime":"2024-12-30T18:15:26+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271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271","案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鑒於納稅義務人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未按規定繳稅者，無法審酌情節處罰，而採取劃一之處罰方式，於個案之處罰，法律未設適當之調整機制，恐未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惟為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意旨，賦予稽徵機關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之裁量權裁罰，以避免過苛；另檢討不合時宜之罰則，係有關米酒未按專賣價格出售之違罰，現已無留存必要，爰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納稅義務人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未按規定繳稅者，均處固定罰鍰之規定，無法審酌個案情節處罰，而採取劃一之處罰方式，於個案之處罰顯然過苛。\n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稅捐稽徵機關為處罰，應審酌納稅者違反稅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稅法上義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納稅者之資力。」\n三、為賦予稽徵機關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輕重或可受責難程度，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以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意旨，爰修訂本法第十九條原為一倍至三倍罰度修正為三倍以下；至其裁量基準，由財政部明定於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n四、有關米酒未按專賣價格出售之違罰，係九十一年廢止菸酒專賣制度過渡期間之罰則，現已無留存必要，爰刪除本法第二十一條條文。","對照表":[{"law_id":"01622","law_name":"菸酒稅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逃漏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情形之一者，除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外，按補徵金額處一倍至三倍之罰鍰：\n\n一、未依第九條規定辦理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者。\n\n二、於第十四條規定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者。\n\n三、國外進口之菸酒，未申報繳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者。\n\n四、免稅菸酒未經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者。\n\n五、廠存原料或成品數量，查與帳表不符者。\n\n六、短報或漏報應稅數量者。\n\n七、菸酒課稅類別申報不實者。\n\n八、其他違法逃漏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者。","law_content_id":"01622:01622:2002-05-14-修正:23","說明":"一、列有納稅義務人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未按規定繳稅者，按補徵金額一倍至三倍之罰鍰，無法審酌個案情節處罰，採取至少一倍之處罰方式，於個案之處罰顯然過苛。\n\n二、參酌司法院釋字第六四一號解釋意旨，對人民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處以罰鍰，無法審酌個案情節處罰，採取劃一之處罰方式，於個案之處罰過苛時，法律未設適當之調整機制，恐未符憲法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其他相關基本權利之保障。\n\n三、為賦予稽徵機關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輕重或可受責難程度，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以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意旨，爰修訂本條文爰將現行違規者按補徵金額一倍至三倍計算罰鍰，修正為三倍以下；至其裁量基準，由財政部明定於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修正":"第十九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逃漏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情形之一者，除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外，按補徵金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n\n一、未依第九條規定辦理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者。\n\n二、於第十四條規定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者。\n\n三、國外進口之菸酒，未申報繳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者。\n\n四、免稅菸酒未經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者。\n\n五、廠存原料或成品數量，查與帳表不符者。\n\n六、短報或漏報應稅數量者。\n\n七、菸酒課稅類別申報不實者。\n\n八、其他違法逃漏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者。"},{"現行":"第二十一條　本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按超過原專賣價格之金額，處一倍至三倍罰鍰。","law_content_id":"01622:01622:2008-11-07-修正:26","說明":"一、本條刪除。\n\n二、本條為九十一年一月一日廢止菸酒專賣制度過渡期間之罰則，現已無留存必要。\n\n三、考量菸酒專賣制度廢止已二十餘年，現行或有菸酒專賣時期產製之米酒具收藏價值致價格較高，惟宜與其他具收藏價值酒品相同，回歸市場機制。","修正":"第二十一條　（刪除）"}]}],"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27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