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461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8/LCEWA01_110208_0002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8/LCEWA01_110208_0002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2101631/1132101631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2101631/1132101631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4-11-08","2024-11-12"],"會議代碼":"院會-11-2-8"},{"會期":"11-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08","2024-11-12"],"會議代碼":"院會-11-2-8"},{"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25"],"會議代碼":"委員會-11-2-20-13"},{"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12-30"],"會議代碼":"委員會-11-2-20-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李柏毅等16人、委員賴惠員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琪銘等16人分別擬具「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巧芯等29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7人、委員伍麗華等20人、委員張智倫等18人分別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8483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10067380003"},{"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6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3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7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2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29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78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710000"}],"議案名稱":"「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陳玉珍","羅廷瑋"],"連署人":["廖先翔","盧縣一","徐欣瑩","邱鎮軍","林德福","陳永康","許宇甄","丁學忠","楊瓊瓔","徐巧芯","林倩綺","賴士葆","牛煦庭","陳菁徽","柯志恩","王育敏","游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1-08","last_time":"2024-12-30","meet_id":"院會-11-2-8","laws":["01622"],"mtime":"2024-12-30T18:14:5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461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461","案由":"本院委員陳玉珍、羅廷瑋等19人，有鑑於現行菸酒稅法第十九條，於罰則部分規定下限僅至補徵金額之一倍，於實務上衡酌違法情節輕重或可非難程度時易有所不足，而有修正之必要，以令行政機關於實務裁罰上得根據個案情形加以衡酌更低之裁罰額度，而使個案中人民依情節不致負擔過重之罰則。爰擬具「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放寬條文罰鍰罰則之最低裁量額度，賦予行政機關於個案容有適當之裁罰空間。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622","law_name":"菸酒稅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菸酒稅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逃漏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情形之一者，除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外，按補徵金額處一倍至三倍之罰鍰：\n\n一、未依第九條規定辦理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者。\n\n二、於第十四條規定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者。\n\n三、國外進口之菸酒，未申報繳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者。\n\n四、免稅菸酒未經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者。\n\n五、廠存原料或成品數量，查與帳表不符者。\n\n六、短報或漏報應稅數量者。\n\n七、菸酒課稅類別申報不實者。\n\n八、其他違法逃漏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者。","law_content_id":"01622:01622:2002-05-14-修正:23","說明":"為令行政機關於實務裁罰上得根據個案情形加以衡酌更低之裁罰額度，而使個案中人民依情節不致負擔過重之罰則，爰將罰鍰裁處倍數由現行「一倍至三倍」修正為「三倍以下」，。並配合法制體例，刪除現行各款「者」文字。","修正":"第十九條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逃漏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情形之一者，除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外，按補徵金額處三倍以下之罰鍰：\n\n一、未依第九條規定辦理登記，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n\n二、於第十四條規定停止出廠期間，擅自產製應稅菸酒出廠。\n\n三、國外進口之菸酒，未申報繳納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n\n四、免稅菸酒未經補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擅自銷售或移作他用。\n\n五、廠存原料或成品數量，查與帳表不符。\n\n六、短報或漏報應稅數量。\n\n七、菸酒課稅類別申報不實。\n\n八、其他違法逃漏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現行":"第二十三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n\n本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修正公布之條文及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外，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law_content_id":"01622:01622:2017-05-26-修正:30","說明":"第二項定明本次修正條文應自公布日施行。","修正":"第二十三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n\n本法修正條文，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修正公布條文、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修正公布條文及○年○月○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46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