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512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0001/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4/LCEWA01_110214_0002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4/LCEWA01_110214_0002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4-11-08","2024-11-12"],"會議代碼":"院會-11-2-8"},{"會期":"11-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4-11-08","2024-11-12"],"會議代碼":"院會-11-2-8"},{"會期":"11-02-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4-12-20","2024-12-24"],"會議代碼":"院會-11-2-14"},{"會期":"11-02-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4-12-27","2024-12-31"],"會議代碼":"院會-11-2-15"},{"會期":"11-02-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4-12-27","2024-12-31"],"會議代碼":"院會-11-2-1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德福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委員馬文君等25人、委員黃建賓等20人、委員盧縣一等17人、委員鄭正鈐等17人、委員王育敏等17人、委員張嘉郡等30人、委員王鴻薇等22人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分別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59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清泉等30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7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9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860000"}],"議案名稱":"「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魯明哲","游顥","廖偉翔","黃健豪","林沛祥","廖先翔"],"連署人":["林國成","陳雪生","賴士葆","翁曉玲","盧縣一","黃仁","謝龍介","張智倫","洪孟楷","邱鎮軍"],"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1-08","last_time":"2024-12-31","meet_id":"院會-11-2-8","laws":["03615"],"mtime":"2025-01-10T15:14:4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512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512","案由":"本院委員魯明哲、游顥、廖偉翔、黃健豪、林沛祥、廖先翔等16人，鑑臺灣人口高齡化，對高齡者照護需求日遽增加，申請看護移工之程序，需透過醫院開立巴氏量表，開立巴氏量表亦有一定資格條件須符合。爰修訂家中有80歲以上，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及以上，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時，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冀減輕家庭的照護壓力，爰擬具「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隨著國人壽命的延長，我國老年人口呈快速成長，占總人口比率亦持續攀升，於2018年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預計將於2025年超過20%邁向超高齡社會。衛福部自112年起推動「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115年）」，結合部會及地方行政量能以建構共融自主的高齡社會。\n二、臺灣看護工短缺，必須仰賴外籍看護工，外籍看護工平均月薪約二至三萬元，但聘請家庭外籍看護工困難，必須提出巴氏量表。在「零家庭照顧者時代」即將來臨之際，手續簡化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應放寬被看護者之資格條件，以維持家庭和長照的健全發展，爰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對照表":[{"law_id":"03615","law_name":"就業服務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六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n\n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n\n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n\n三、下列學校教師：\n\n(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n\n(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n\n(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n\n四、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n\n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n\n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n\n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n\n八、海洋漁撈工作。\n\n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n\n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n\n十一、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n\n從事前項工作之外國人，其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n\n雇主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聘僱外國人，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並以定期契約為限；其未定期限者，以聘僱許可之期限為勞動契約之期限。續約時，亦同。","law_content_id":"03615:03615:2018-11-09-修正:52","說明":"一、隨著國人壽命的延長，我國老年人口呈快速成長，占總人口比率亦持續攀升，於2018年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預計將於2025年超過20%邁向超高齡社會。衛福部自112年起推動「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115年）」，結合部會及地方行政量能以建構共融自主的高齡社會。\n\n二、臺灣看護工短缺，必須仰賴外籍看護工，外籍看護工平均月薪約二至三萬元，但聘請家庭外籍看護工困難，必須提出巴氏量表。在「零家庭照顧者時代」即將來臨之際，手續簡化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應放寬被看護者之資格條件，以維持家庭和長照的健全發展，爰修正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修正":"第四十六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之工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以下列各款為限：\n\n一、專門性或技術性之工作。\n\n二、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n\n三、下列學校教師：\n\n(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n\n(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n\n(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n\n四、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教師。\n\n五、運動教練及運動員。\n\n六、宗教、藝術及演藝工作。\n\n七、商船、工作船及其他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n\n八、海洋漁撈工作。\n\n九、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n\n十、為因應國家重要建設工程或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n\n十一、其他因工作性質特殊，國內缺乏該項人才，在業務上確有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之必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n\n從事前項工作之外國人，其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n\n雇主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聘僱外國人，須訂立書面勞動契約，並以定期契約為限；其未定期限者，以聘僱許可之期限為勞動契約之期限。續約時，亦同。\n\n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八十歲以上，或七十歲至七十九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512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