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60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8/LCEWA01_110208_0010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8/LCEWA01_110208_0010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11-08","2024-11-12"],"會議代碼":"院會-11-2-8"},{"會期":"11-02-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08","2024-11-12"],"會議代碼":"院會-11-2-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醫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1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邱若華","羅廷瑋","蘇清泉","徐欣瑩","黃健豪"],"連署人":["楊瓊瓔","黃仁","林倩綺","許宇甄","馬文君","張智倫","王鴻薇","邱鎮軍","張嘉郡","翁曉玲","盧縣一","洪孟楷","柯志恩","呂玉玲","牛煦庭","鄭天財Sra Kacaw"],"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1-08","last_time":"2024-11-12","meet_id":"院會-11-2-8","laws":["02508"],"mtime":"2024-11-19T21:15:0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608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608","案由":"本院委員邱若華、羅廷瑋、蘇清泉、徐欣瑩、黃健豪等21人，鑑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統計：在2020年全台慢性病人領取「慢箋」人數約707萬人，占全台人數四分之一，光2020年上半年就有多達5.4萬人因「慢箋」遺失或毀損，在目前醫藥分業制度及人口高齡化慢性病患多的情況下，病患領藥前即遺失或毀損處方箋的案例非常多，病患針對此情況只能親自回到門診，請醫生看診後重新開立慢性處方箋，病患未領藥卻毀損或遺失處方箋之補救辦法法無明文，此情況除了造成病患不便、也造成重複看診之醫療資源浪費，為使慢性病病患具有彈性補領慢性處方箋制度、避免醫療資源浪費，保障上開相關法益，爰擬具「醫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508","law_name":"醫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醫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醫師處方時，應於處方箋載明下列事項，並簽名或蓋章：\n\n一、醫師姓名。\n\n二、病人姓名、年齡、藥名、劑量、數量、用法及處方年、月、日。","law_content_id":"02508:02508:2001-12-21-全文修正:25","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增訂第二項。社區藥局電子處方箋領將於113年於花蓮試辦，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統計資統計：2020年全台慢性病人領取「慢箋」人數約707萬人，占全台人數四分之一，僅2020年上半年就有多達5.4萬人因為「慢箋」遺失或毀損，我國對於慢性病患於領藥期限內，未領藥卻遺失或毀損處方箋之補救方法，法律並無明文，病患僅能回診要求原就診處方醫療院所重新開立處方箋，除造成病患之不便外、重複診察亦造成醫療浪費問題。惟病患情況不同，故保留醫生判斷病患是否需要重新看診之決定權。\n\n三、雖本年度將在花蓮試辦電子處方箋，惟在電子處方箋正式上路施行之過渡期，為保障相關之法益，增訂本項條文，明定原開立處方醫師或其指定醫師得於處方領藥期限內，針對領藥期限內，未領藥卻遺失或損毀處方箋者予以補發處方箋，予以保障病患之用藥便利、安全性及避免醫療資源浪費。\n\n四、增訂第三項。本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補發申請程序、費用等辦法。","修正":"第十三條　醫師處方時，應於處方箋載明下列事項，並簽名或蓋章：\n\n一、醫師姓名。\n\n二、病人姓名、年齡、藥名、劑量、數量、用法及處方年、月、日。\n\n醫師依第一項開給健保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如遺失，病患得在處方期限內，經原開立處方醫師或其指定醫師補發處方，並經藥師調劑。\n\n相關補發申請程序、費用、補發處方箋註記及避免重複領藥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60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