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691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2068/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2/LCEWA01_110312_006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2/LCEWA01_110312_006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會期":"11-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05-16","2025-05-20"],"會議代碼":"院會-11-3-12"},{"會期":"11-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05-16","2025-05-20"],"會議代碼":"院會-11-3-12"},{"會期":"11-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06-03"],"會議代碼":"院會-11-3-14"},{"會期":"11-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06-06","2025-06-10"],"會議代碼":"院會-11-3-15"},{"會期":"11-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06-06","2025-06-10"],"會議代碼":"院會-11-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06-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4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7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軍人待遇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0580000"}],"議案名稱":"「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3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翁曉玲","蘇清泉","羅廷瑋"],"連署人":["顏寬恒","葛如鈞","林倩綺","羅智強","高金素梅","張智倫","廖先翔","林德福","陳雪生","盧縣一","邱若華","黃建賓","鄭天財Sra Kacaw","牛煦庭","林國成","傅崐萁","楊瓊瓔","邱鎮軍","張嘉郡","陳永康"],"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4-11-15","last_time":"2025-06-10","meet_id":"院會-11-2-9","laws":["01472"],"mtime":"2026-05-13T00:26:4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691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691","案由":"本院委員翁曉玲、蘇清泉、羅廷瑋等23人，鑑於義務役軍人之最低月所得僅20,320元（薪額10,130元及專業加給10,190元），遠低於勞工最低基本工資27,470元（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調高為28,590元）。而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身分，但其實際承受的勤務壓力、長工時及全天待命狀態，等同於高密集、高工時的勞動付出，且其個人除基本生活消費外，往往亦須維持家庭之生活開支。為確保其服役期間合理之最低所得，維持其個人及家庭生活水平，以利專心投入戰訓本務，參考《最低工資法》第一條及第五條，為確保勞工合理之最低工資，提高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水準，勞工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之規定，於《軍人待遇條例》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472","law_name":"軍人待遇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law_content_id":"01472:01472:2007-12-18-制定:6","說明":"一、本條第二項新增。\n\n二、鑑於義務役軍人之最低月所得僅20,320元（薪額10,130元及專業加給10,190元），遠低於勞工最低基本工資27,470元（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調高為28,590元）。而義務役軍人雖非勞工身分，但其實際承受的勤務壓力、長工時及全天待命狀態，等同於高密集、高工時的勞動付出，且其個人除基本生活消費外，往往亦須維持家庭之生活開支。為確保其服役期間合理之最低所得，維持其個人及家庭生活水平，以利專心投入戰訓本務，參考《最低工資法》第一條及第五條，為確保勞工合理之最低工資，提高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水準，勞工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之規定，於《軍人待遇條例》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n\n三、另《最低工資法》強調透過合理薪資促進勞資和諧，軍隊雖不屬典型的勞資關係，但役男在義務役期間工作性質，本質上亦屬強制性服勞務行為，理應受到合理薪資保障。提升薪資符合《最低工資法》精神，可降低軍人對現行薪資標準偏低的不滿，有助於維持軍中和諧。","修正":"第六條　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n\n前項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狀態":"三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69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