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72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9/LCEWA01_110209_0007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更正版)"},{"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9/LCEWA01_110209_0007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更正版)"}],"議案流程":[{"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洪孟楷","張智倫","羅廷瑋","廖偉翔"],"連署人":["賴士葆","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邱鎮軍","黃健豪","顏寬恒","涂權吉","羅明才","蘇清泉","謝龍介","鄭正鈐","翁曉玲","楊瓊瓔","馬文君","廖先翔"],"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1-15","last_time":"2024-11-19","meet_id":"院會-11-2-9","laws":["03717"],"mtime":"2024-11-26T18:16:12+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723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723","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張智倫等16人，有鑑於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22年12月發布「十二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宣布2030年國家自訂貢獻（NDC）強化目標為24%±1個百分點為制定基準；又參酌國外立法例，應採務實可行、逐步推進之方法達成淨零排放之目標。另，總統府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曾宣示應誠實面對問題、務實提出對策、踏實解決問題，且不排除任何有助淨零的能源方案。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符合多元創新之精神、採取全球減碳具體行動，明定再生能源中長期計畫，達成零碳家園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717","law_name":"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條　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n\n為達成前項目標，各級政府應與國民、事業、團體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發展負排放技術及促進國際合作。","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5","說明":"一、根據第2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決議，以公正、有序、公平的方式，讓能源轉型脫離化石燃料，加速七年的行動，以實現2050年的科學淨零目標。\n\n二、國家發展委員會於2022年12月發布「十二項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宣布2030年國家自訂貢獻（NDC）強化目標為24%±1個百分點為制定基準，政府各部門應配合國家政策重新檢討各部門達成情形。\n\n三、又參酌國外立法例，於氣候變遷相關法令中訂有減碳中期及終極目標。我國身為地球村的一員，應採務實可行、逐步推進之方法達成淨零排放之目標。爰於第一項明定中期目標，以展現善盡保護地球環境的決心，積極呼應全球減碳的具體行動。","修正":"第四條　國家溫室氣體中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十九年溫室氣體排放較九十四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百分之二十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n\n為達成前項目標，各級政府應與國民、事業、團體共同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發展負排放技術及促進國際合作。"},{"現行":"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6","說明":"一、修正第三項第二款，其餘未修正。\n\n二、總統府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曾宣示應誠實面對問題、務實提出對策、踏實解決問題。而政府不排除任何有助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能源議題並非是非題，而是多元的選擇題及多選題。另，中研院在2022年10月提出《台灣淨零科技研發政策建議書》，從科技研發的角度提供我國邁向2050淨零排放的研發路徑建議，其中就包括新核能的選項。\n\n三、我國經濟發展用電需求節節高升，綠電與氣電比例雖有增加，惟無法覆蓋電力需求，因此燃煤與燃油發電仍居高不下。面對全球暖化氣候變遷、能源需求以及空氣汙染對國人生活及健康造成威脅，我國應以科學、永續、安全的角度重新思考能源轉型問題，爰修正第三項第二款，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計畫，達成零碳家園目標，期以多元創新技術，逐步落實淨零排放、非核家園願景。","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計畫，達成零碳家園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72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