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74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9/LCEWA01_110209_0010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9/LCEWA01_110209_0010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國民體育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1-15","last_time":"2024-11-19","meet_id":"院會-11-2-9","laws":["01725"],"mtime":"2024-11-26T18:16:31+08:00","提案人":["林倩綺","廖偉翔","林沛祥","蘇清泉"],"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746號","案由":"本院委員林倩綺、廖偉翔、林沛祥、蘇清泉等23人，為促進全民體育參與，提升國民健康水平，並強化運動資源的普及化，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國家有責任確保不同年齡層及社會各界均能便捷參與體育活動，以提升全民健康並縮小健康不平等。修正草案訂每年九月為「全民運動推廣月」，將「國民體育日」設於此期間，同時鼓勵各級政府編列預算，加強跨部門協作，並擴大設施開放和優惠措施，進一步推動健康社會之建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楊瓊瓔","翁曉玲","丁學忠","高金素梅","黃仁","許宇甄","陳超明","林德福","羅廷瑋","邱若華","廖先翔","陳菁徽","張智倫","徐巧芯","鄭正鈐","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邱鎮軍","馬文君"],"對照表":[{"law_id":"01725","law_name":"國民體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民體育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條　為鼓勵國民參與體育活動，明定每年九月九日為國民體育日。\n\n各級政府應在國民體育日，加強全民健身宣傳。\n\n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law_content_id":"01725:01725:2017-08-31-全文修正:7","說明":"一、為擴大「國民體育日」的影響力並提升全民健康效益，本次修法將九月訂為「全民運動推廣月」，並設立九月九日為重點推廣日。修法旨在透過延長活動週期，提高國民參與體育活動的頻率與機會，使運動不僅限於單日慶祝，而是成為持續性健康習慣的基礎。\n\n二、為深化全民健康的支持力度，擬將「國民體育日」擴展為「全民運動推廣月」設計。此修法要求各級政府在推廣月內加強全民健身宣導，並推動跨部門合作，借鑑國際經驗，如英國「Get Active」策略，專注提升社會中體育參與度較低的群體，並藉由協作推廣健康活動，以提升整體健康水準。在推廣月期間，公共運動設施應免費開放，並針對經濟挑戰者及需要協助者提供優惠或免費課程，以確保各年齡層及不同社會群體均能公平享受運動資源。\n\n三、修法設置推廣月不僅是響應《國民體育法》第五條的「全民運動推廣」精神，更呼應了國際間推動全民健康的趨勢。九月的運動推廣月設計有助於提升國民的體育參與度、促進身體健康，並降低社會整體醫療負擔，打造長期健康、活力的社會。","修正":"第六條　為促進全民參與體育活動，提升國民的健康水準，明定每年九月為「全民運動推廣月」，其中九月九日為國民體育日。\n\n各級政府應於推廣月內，加強全民健身宣導，推動跨部門協作，鼓勵不同年齡層及各社會群體廣泛參與體育活動。\n\n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應於推廣月期間免費或優惠開放供民眾使用，並得視設施容量與需求狀況，採行預約或分時段使用，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並維持服務品質。各級政府應針對高齡者、經濟挑戰者及需支援群體設置專屬運動輔導計畫，促進體育機會的平等。"},{"現行":"第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推行體育活動，應制定全國體育發展政策，並逐年檢討修正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全國體育發展政策，訂定地方體育發展計畫，切實推動體育活動。","law_content_id":"01725:01725:2017-08-31-全文修正:8","說明":"確保全國體育發展政策的靈活性與針對性。透過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每年檢討和適時修正發展政策，修法可以更好地適應國內外體育需求及健康趨勢的變化。這項年度檢討機制確保政策始終符合不同群體的運動需求，並加強了地方政府依照地方需求推動體育活動的靈活性，尤其是在「全民運動推廣月」期間，可以透過結合當地特色設計專門的運動活動，提升全民參與度並加強資源分配的合理性。","修正":"第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全國體育發展政策，並逐年檢討修正，以符合體育環境之變遷及國民健康需求，提升國民之體適能及健康水準。各地方主管機關應依全國體育發展政策，結合地方特性及需求，制定並推動地方體育發展計畫，於全民運動推廣月期間整合資源，確保體育資源之廣泛利用，並促進全體國民參與體育活動之機會。"},{"現行":"第九條　實施國民體育所需經費，各級政府機關及學校應分別編列預算。\n\n體育團體所需經費，由各該團體自行籌措，各級主管機關得酌予補助；其申請補助之資格、條件、程序、方式、基準、撤銷、廢止補助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或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725:01725:2017-08-31-全文修正:10","說明":"強調政府在推廣全民運動上的穩定財政支持。通過要求各級政府將「全民運動推廣月」活動預算納入年度預算編列，修法為推廣月內的活動提供持續、穩定的資金來源，確保包括運動設施開放、優惠課程設置等具體措施能夠落實。這不僅減少了政策執行的財政風險，也減少了各地因預算不穩定可能導致的執行差異。長期而言，穩定的資金保障將推動更均衡的運動資源分配，並為全體民眾提供更廣泛的運動參與機會。","修正":"第九條　各級政府機關及學校應分別編列「全民運動推廣月」及「國民體育日」活動所需之預算，確保公共運動設施之免費或優惠開放，並促進專屬運動輔導計畫之實施。\n\n體育團體所需經費，應由該團體自行籌措，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求酌予補助；其補助之資格、條件、程序及相關管理規定，由主管機關另定之。"}]}],"說明":"一、近年來，隨著健康意識的提升，全球多國積極推動「全民運動」政策，以降低醫療負擔並增進民眾生活品質。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體育憲章》之精神，體育不僅是基本人權，更應成為健康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為加強全民運動推廣，本次修法將每年九月訂為「全民運動推廣月」，並將九月九日確立為「國民體育日」，以提高社會各界對體育的重視，鼓勵民眾定期參與體育活動，以達到健康促進之目的。\n二、參考國際經驗，日本自2000年起推動「健康促進法」，並針對特定年齡層提供專屬運動課程，英國亦推行「體育健康促進計劃」，透過體育設施的優惠開放來提升全民健康。本次修法特別針對高齡者、經濟挑戰者及需支援群體，提供免費或優惠運動課程及專屬運動輔導計畫，以保障其平等運動權益。此舉將有效促進全民運動參與，提升國民體適能，減少健康不平等，並打造更健康的社會。\n三、目前政策缺乏針對體育需求變化的快速調整機制，導致政策可能未能及時回應地方需求或國際趨勢的變化。年度檢討機制能夠使政策靈活應對國民運動需求的變遷，強化地方政府的體育活動推動效果，並增進資源分配的精準性。此機制可保證推廣月活動的有效性與持續改進，使其更符合《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所強調的「全民運動推廣」精神。\n四、各級政府應在年度預算中明確編列經費，保障「全民運動推廣月」及「國民體育日」相關活動的資金需求，涵蓋公共運動設施的免費或優惠開放及專屬運動輔導計畫的推行，以增強運動參與的普及性與公平性。穩定的資源投入將確保政策能夠持續推行，不受資金不足影響，並進一步提升國民體適能，促進健康社會之發展。","提案編號":"20委11007746","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74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