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75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09/LCEWA01_110209_0012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09/LCEWA01_110209_0012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會期":"11-02-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15","2024-11-19"],"會議代碼":"院會-11-2-9"},{"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1-21"],"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2-20,15,19,22,23,26-1"},{"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11-2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18人、委員許宇甄等19人、委員呂玉玲等17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委員陳超明等20人、委員丁學忠等17人、委員張嘉郡等16人、委員劉建國等19人、委員邱鎮軍等21人、委員徐欣瑩等20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19人、委員王育敏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張智倫等18人、委員林岱樺等16人、委員涂權吉等17人、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七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16人、委員邱議瑩等17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080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6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4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3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9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73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14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0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0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2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65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8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6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7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9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5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涂權吉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5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67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國土計畫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9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七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65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國土計畫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7360000"}],"議案名稱":"「國土計畫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4-11-15","last_time":"2024-11-26","meet_id":"院會-11-2-9","laws":["01254"],"mtime":"2024-11-26T18:17:26+08:00","提案人":["劉建國"],"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759號","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鑒於國土計畫法將於114年4月30日實施，已依國土計法規定劃設完成各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草案），並陸續送請各該縣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而多有縣市政府未能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產生爭議，造成諸多民眾誤解且以訛傳訛。為保障民眾權益，且使國土計畫應於妥善溝通後、各縣市之方案規劃完善且無爭議後方實施之。爰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之國土功能分區公告時程，再延長四年，並將鄉村地區整體規畫入法，以利各縣市進行規劃、未來定期檢討時有足夠彈性空間，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陳瑩","郭昱晴","李柏毅","何欣純","沈發惠","吳沛憶","范雲","陳培瑜","王正旭","陳素月","王世堅","黃捷","陳秀寳","林月琴","陳俊宇","林楚茵"],"對照表":[{"law_id":"01254","law_name":"國土計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土計畫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條　國土計畫之種類如下：\n\n一、全國國土計畫。\n\n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n\n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全國國土計畫時，得會商有關機關就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範圍研擬相關計畫內容；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得就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範圍，共同研擬相關計畫內容，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後，納入全國國土計畫。\n\n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遵循全國國土計畫。\n\n國家公園計畫、都市計畫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之部門計畫，應遵循國土計畫。","law_content_id":"01254:01254:2015-12-18-制定:10","說明":"一、依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為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載明內容之一，惟考量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應於一○九年四月三十日前公告實施，經評估作業能量無法於前開期限內完成全部規劃作業，故第一版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先行指認優先規劃地區，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就鄉（鎮、市、區）或其他適當範圍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視需要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變更各該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或將辦理聚落規劃之鄉村地區計畫納入該國土計畫。\n\n二、為明定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之法律授權依據及法定計畫名稱，爰增訂第三項，其後項次遞移。","修正":"第八條　國土計畫之種類如下：\n\n一、全國國土計畫。\n\n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n\n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全國國土計畫時，得會商有關機關就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範圍研擬相關計畫內容；直轄市、縣（市）政府亦得就都會區域或特定區域範圍，共同研擬相關計畫內容，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後，納入全國國土計畫。\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訂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時，應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並就聚落及其周邊範圍研擬鄉村地區計畫，納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n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遵循全國國土計畫。\n\n國家公園計畫、都市計畫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之部門計畫，應遵循國土計畫。"},{"現行":"第四十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law_content_id":"01254:01254:2020-04-17-修正:52","說明":"為保障民眾權益，在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審議的過程中應透過多元管道持續與民眾溝通，不能忽視民意逕為審議通過據以實施，爰修正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四年，即該期限為「八年」。","修正":"第四十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八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n\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提案編號":"20委11007759","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75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