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802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0/LCEWA01_110210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0/LCEWA01_110210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0046/114430004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0046/114430004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4-11-22"],"會議代碼":"院會-11-2-10"},{"會期":"11-02-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22"],"會議代碼":"院會-11-2-10"},{"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1-06"],"會議代碼":"委員會-11-2-36-25"},{"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1-08"],"會議代碼":"委員會-11-2-36-2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2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一及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十七章章名及第三百六十四條條文草案」及委員吳宗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十章之一、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billNo":"20311008627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0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7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3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2人「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一及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7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22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68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29人「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三十七章章名及第三百六十四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790000"}],"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十章之一、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宗憲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吳宗憲","廖偉翔","牛煦庭","羅廷瑋","顏寬恒"],"連署人":["洪孟楷","黃建賓","廖先翔","萬美玲","林沛祥","邱鎮軍","葛如鈞","許宇甄","葉元之","羅智強","傅崐萁","林思銘","陳雪生","鄭天財Sra Kacaw"],"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meet_id":"院會-11-2-10","laws":["04536"],"mtime":"2025-01-08T18:14:15+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802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802","案由":"本院委員吳宗憲、廖偉翔、牛煦庭、羅廷瑋、顏寬恒等19人，有鑑於「行賄證人」、「不法關說」等妨害司法公正之行為，不僅打擊司法威信，使司法正義無法伸張，更重創人民對於司法之信任度，惟我國現行法卻無相關罰則，實乃立法之重大疏漏，另為落實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結論，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十章之一、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就現行法新增「妨害司法公正罪」專章。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然在面對阻礙或妨害司法公正之行為，我國現行法缺乏如美國、日本法制中干擾證人或其他妨害司法行為之處罰機制，因此有制訂相關罰則之必要。\n二、施壓關說行為應完全阻絕，以落實憲法保障之訴訟權與司法獨立之精神，不法關說的惡質，不在於言語表相，而在於經此「暗管」放流汙水，踐踏司法案件處理之公正性；司法改革應積極推動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立法，才能真正杜絕「有錢（權）判生、無錢（權）判死」、「司法不公」等傳言。\n三、本草案擬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專章，明訂「行賄證人」、「不法關說」等罪及其罪責。","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十章之一、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章新增。\n\n二、為配合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並定名為妨害司法公正罪章。","增訂":"第十章之一　妨害司法公正罪"},{"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目前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賄賂證人、鑑定人、通譯、舉發義務人未設有處罰規定，為立法疏漏，為避免無法發現真實，參酌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與外國立法例，爰增訂本條處罰規定。\n\n三、若證人、鑑定人、通譯、舉發義務人係公務員，自應適用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範，併此敘明。","增訂":"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　意圖使證人、鑑定人、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翻譯，或使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通譯，而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使舉發義務人不為舉發，而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亦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所稱不法關說，係指運用其職務或身分地位之實質影響力，使該等人員為積極之作為或消極之不作為。\n\n三、對於法官、檢察官進行不法關說，不僅危害司法正義，更重創人民對司法之信任，惟現行法卻無處罰之規定，故參酌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與外國立法例，增訂本條處罰規定。","增訂":"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　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之裁判或處分或為一定之裁判或處分，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對法官或檢察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first_time":"2024-11-22","last_time":"2025-01-08","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802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