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83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0/LCEWA01_110210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0/LCEWA01_110210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000303/1144000303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000303/1144000303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4-11-22"],"會議代碼":"院會-11-2-10"},{"會期":"11-02-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22"],"會議代碼":"院會-11-2-10"},{"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4-10"],"會議代碼":"委員會-11-3-15-9"},{"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4-16"],"會議代碼":"委員會-11-3-15-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丁學忠等16人、委員張嘉郡等29人、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許宇甄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洪孟楷等17人及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10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93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9人「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9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40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8人「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44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51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4570000"}],"議案名稱":"「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魯明哲","廖偉翔"],"連署人":["羅明才","黃仁","陳雪生","賴士葆","廖先翔","邱鎮軍","王鴻薇","蘇清泉","翁曉玲","顏寬恒","邱若華","林德福","陳玉珍","牛煦庭"],"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meet_id":"院會-11-2-10","laws":["05120"],"mtime":"2025-04-16T18:18:1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834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834","案由":"本院委員魯明哲、廖偉翔等16人，鑒於現行《殯葬管理條例》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僅限於低收入戶，惟未納突逢變故致生計有難者，然身後圓滿乃我國故有文化，臨前若仍為後事錙銖所擾，實難符本條文創立之旨。爰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六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納入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查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乃於一百零六年五月增訂，其立法說明略為鑑於「社會救助法」雖已規範保障低收入戶生活上的扶助與救濟，然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對於低收入戶之殯葬項目補助標準不一，有「免收」、「減半」、「部分減免」、「部分酌收」等不同規定，為使全國標準一致，並減輕弱勢族群之殯葬負擔，讓其生命最後終點站得以圓滿，以落實照顧弱勢、尊重生命之精神；觀其文意，減輕弱勢之殯葬負擔以及尊重生命之概念，乃本條之旨。\n二、然現行《殯葬管理條例》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僅限於低收入戶，惟未納突逢變故致生計有難者，然身後圓滿乃我國故有文化，臨前若仍為後事錙銖所擾，實難符本條創設之初衷。\n三、綜上，為符尊重生命之旨，並減輕弱勢之殯葬負擔，爰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生活困難或陷於緊急危難者，納入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對照表":[{"law_id":"05120","law_name":"殯葬管理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一條之一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各款、各類之低收入戶，使用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代理、代管之下列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n\n一、火化場。\n\n二、骨灰（骸）存放設施。\n\n前項骨灰（骸）存放設施免費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law_content_id":"05120:05120:2017-05-26-修正:25","說明":"一、查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乃於一百零六年五月增訂，其立法說明略為鑑於「社會救助法」雖已規範保障低收入戶生活上的扶助與救濟，然目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對於低收入戶之殯葬項目補助標準不一，有「免收」、「減半」、「部分減免」、「部分酌收」等不同規定，為使全國標準一致，並減輕弱勢族群之殯葬負擔，讓其生命最後終點站得以圓滿，以落實照顧弱勢、尊重生命之精神；觀其文意，減輕弱勢之殯葬負擔以及尊重生命之概念，乃本條之旨。\n\n二、然現行《殯葬管理條例》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僅限於低收入戶，惟未納突逢變故致生計有難者，然身後圓滿乃我國故有文化，臨前若仍為後事錙銖所擾，實難符本條創設之初衷。\n\n三、綜上，為符尊重生命之旨，並減輕弱勢之殯葬負擔，爰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將生活困難或陷於緊急危難者，納入免收取使用管理費用者之範疇。","修正":"第二十一條之一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各款、各類之低收入戶，及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六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使用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代理、代管之下列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n\n一、火化場。\n\n二、骨灰（骸）存放設施。\n\n前項骨灰（骸）存放設施免費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first_time":"2024-11-22","last_time":"2025-04-16","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83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