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960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1/LCEWA01_110211_0001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1/LCEWA01_110211_0001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1119/1144201119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1119/114420111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日期":["2024-11-29"],"會議代碼":"院會-11-2-11"},{"會期":"11-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29"],"會議代碼":"院會-11-2-11"},{"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6-11"],"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3-19,20-3"},{"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7-2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農業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若華等21人、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分別擬具「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603110153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農業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2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69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0人「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7540000"}],"議案名稱":"「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1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邱若華","蘇清泉"],"連署人":["林德福","陳玉珍","顏寬恒","林沛祥","黃健豪","王鴻薇","許宇甄","牛煦庭","李彥秀","黃仁","翁曉玲","盧縣一","林倩綺","黃建賓","羅明才","鄭天財Sra Kacaw","陳雪生","洪孟楷","魯明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meet_id":"院會-11-2-11","laws":["03187"],"mtime":"2025-07-31T12:14:42+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960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960","案由":"本院委員邱若華、蘇清泉等21人，鑒於112年8月1日農業部為回應農業界期盼，因應氣候變遷、區域衝突加劇、農業需積極轉型，農委會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改制為農業部，惟農業保險條例之主管機關尚未跟隨修法，而近來氣候變遷劇烈及各式自然因素，導致農業經營容易受天然災害影響收益，以本年度為例凱米颱風造成全國農損高達十一億元。為有效分擔農民農業經驗之風險，保障農民所得，政府提出農業保險制度，惟本法對於投保農業保險之保險費補助的部分，規定過於僵化，無法趕上農業經營各種風險變化，亦無法製造誘因吸引農民投保。農業部於112年底表示其農業保險已開辦廿七種品項、四十三張保單，整體覆蓋率五成二五，惟若扣除強制性保險，扣除豬隻死亡保險覆蓋率百分之百、水稻收入保險覆蓋率八成，農業保險自願投保者僅百分之六點一七，並且比往年覆蓋率下降，尤以漁產和農作物保險覆蓋率約百分之二點四三、百分之二點八，比107年覆蓋率相比甚至更低，觀其近年雞蛋、肉品畜產價格波動大，畜產品覆蓋率竟亦未達兩成，農業保險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的政策立意無法順利推廣，為有效提升農民投保意願，爰擬具「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藉此臻全農業保險體制、以及透過彈性制度吸引農民投保農業保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187","law_name":"農業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農業保險法第二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law_content_id":"03187:03187:2020-05-12-制定:3","說明":"112年8月1日農業部為回應農業界期盼，因應氣候變遷、區域衝突加劇、農業需積極轉型，農委會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改制為農業部。","修正":"第二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現行":"第十條　主管機關得對要保人投保農業保險之保險費予以補助；其補助比率，得依保險標的及險種而定，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以百分之七十五為上限；施行後第六年起，以百分之六十為上限，但屬強制投保者，不在此限。\n\n主管機關得視保險標的、險種、保險費補助之對象及比率，調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現金救助額度。\n\n第一項保險費補助之對象、比率、額度、申請程序、核發、補助之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3187:03187:2020-05-12-制定:13","說明":"一、近來氣候變遷劇烈及各式自然因素，導致農業經營容易受天然災害影響收益，導致農民收益極度不穩定，為有效分擔農民農業經驗之風險，保障農民所得，政府提出農業保險制度，惟本法對於投保農業保險之保險費補助的部分，規定過於僵化，無法趕上農業經營各種風險變化，亦無法製造誘因吸引農民投保。\n\n二、為有效建立具有彈性的保險制度，藉此吸引農民投保農業保險、且臻全農民福利，爰對於農業保險補助比率，提出彈性作法，授權主管機關考量農業發展之實際需求，定期檢討調整農業保險補助款，藉此解決農民收益風險、及農業保險推動時所遇之低覆蓋率問題。","修正":"第十條　主管機關得對要保人投保農業保險之保險費予以補助；其補助比率，得依保險標的及險種而定，於本法施行後五年內，以百分之七十五為上限；施行後第六年起，以百分之六十為上限，但屬強制投保者，不在此限。\n\n前項補助比率，主管機關應考量農業發展之需要定期檢討、調整。\n主管機關得視保險標的、險種、保險費補助之對象及比率，調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現金救助額度。\n\n第一項保險費補助之對象、比率、額度、申請程序、核發、補助之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first_time":"2024-11-29","last_time":"2025-07-29","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96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