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961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1/LCEWA01_110211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1/LCEWA01_110211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4-11-29"],"會議代碼":"院會-11-2-11"},{"會期":"11-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29"],"會議代碼":"院會-11-2-1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4-23"],"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9"},{"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6-18"],"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8"},{"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7-31"],"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23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廖先翔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案。","billNo":"203110153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3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3人「貨物稅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67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30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貨物稅條例刪除第八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2662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邱若華","王鴻薇","蘇清泉","黃健豪","林沛祥"],"連署人":["林德福","黃仁","林倩綺","張智倫","黃建賓","許宇甄","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牛煦庭","魯明哲","李彥秀","陳玉珍","羅明才","陳雪生"],"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meet_id":"院會-11-2-11","laws":["01517"],"mtime":"2025-07-31T15:14:2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961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961","案由":"本院委員邱若華、王鴻薇、蘇清泉、黃健豪、林沛祥等20人，鑒於我國生活及經濟進步，對於冷氣、冰箱等家電，皆為一般家庭生活必需品，惟貨物稅條例仍然持續對於上開產品課稅，稅制未與時俱進，實有調整之必要，且最近我國對於老舊家電，例如：冷氣機、電冰箱補助換新機獎勵，但為了鼓勵民眾汰換老舊的之電冰箱及冷氣，不直接降價折低上開物品之貨物稅，反另請民眾採用申請補助的方式向政府領取回饋，除增加民眾與廠商之行政負擔外、亦增加政府公務員的工作量，此制度恐有制度疊床架屋之虞，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n\n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二、彩色電視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三、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n\n四、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n\n五、錄影機：凡用電力錄、放影像音響之機具，如電視磁性錄影錄音機、電視磁性影音重放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六、電唱機：凡用電力播放唱片或錄音帶等之音響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手提三十二公分以下電唱機免稅。\n\n七、錄音機：凡以電力錄放音響之各型錄放音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八、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九、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n\n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n\n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law_content_id":"01517:01517:1990-01-18-全文修正:13","說明":"一、以住宅節能113年元旦新制，購買一級能效節能冷氣或電冰箱，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冷氣跟冰箱每台補助3,000元，同時可向財政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最高退稅可達2,000元。其政策目的在於鼓勵民眾汰換老舊家電，進而解決能源問題，因為時空背景因素，電冰箱、除濕機、冷氣機等，以目前的生活環境及氣候而言，是家庭必需品而非奢侈品，而正確的汰換老舊家電，除了可以節省能源外，亦便利民眾生活。且經濟部與財政部對於本政策的補助金額，若轉換為直接反應在貨物稅減免，除了可以免除民眾申請時之時間等成本，並且還予民眾合理之上開電器稅額。\n\n二、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98號闡釋：鑑於彩色電視機相關產品日新月異，主管機關宜考量貨物稅性質及消費大眾對於單一或組合之相關產品於出廠時主要功能之認知等，訂定較為明確之課徵貨物稅認定標準，以利遵行，在貨物稅制定時之時空背景，電視機已經為一般家電，而非奢侈品，宜考量該家電之普及性，重新思考貨物稅稅率。","修正":"第十一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n\n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五。\n\n二、彩色電視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三、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五；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之五。\n\n四、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n\n五、錄影機：凡用電力錄、放影像音響之機具，如電視磁性錄影錄音機、電視磁性影音重放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六、電唱機：凡用電力播放唱片或錄音帶等之音響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手提三十二公分以下電唱機免稅。\n\n七、錄音機：凡以電力錄放音響之各型錄放音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八、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九、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n\n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n\n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first_time":"2024-11-29","last_time":"2025-07-31","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96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