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7962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1/LCEWA01_110211_0001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1/LCEWA01_110211_0001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4-11-29"],"會議代碼":"院會-11-2-11"},{"會期":"11-02-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1-29"],"會議代碼":"院會-11-2-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邱若華等2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邱若華","黃健豪","林沛祥"],"連署人":["顏寬恒","林德福","黃仁","黃建賓","盧縣一","林倩綺","陳玉珍","鄭天財Sra Kacaw","牛煦庭","魯明哲","王鴻薇","李彥秀","陳雪生","蘇清泉","許宇甄","洪孟楷","羅明才"],"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meet_id":"院會-11-2-11","laws":["04536"],"mtime":"2024-12-09T18:14:5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7962號","提案編號":"20委11007962","案由":"本院委員邱若華、黃健豪、林沛祥等20人，鑒於近來假車牌問題氾濫，依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先前公布之統計，113年上半年共查獲1,043輛車使用偽變造車牌，超過去年整年924輛，約是去年同期331輛的3倍之多。因假車牌而生之各種社會事件，諸如：涉及酒駕、超速等違規行為遭吊扣、吊銷牌照的車主，為繼續使用車輛而購買；或毒品、詐騙等不法分子用以規避查緝，為有效針對假車牌相關之問題撥亂反正，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十二條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9-12-03-修正:268","說明":"有鑑於近來偽造車牌事件氾濫，偽造車牌多為犯罪或是逃避相關刑罰所用，為有效警惕犯罪行為人，爰提高罰金金額以示懲戒。","修正":"第二百十二條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四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現行":"第二百十四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9-12-03-修正:270","說明":"公務員對於公文書執掌本有誠實登載之義務，絕大部分之公務員皆克盡厥職。惟近來偽造車來事件氾濫，查偽造車牌多為逃避刑罰或是犯罪所用，為有效督促公務員對於公文書登載負詳盡、真實登載之義務，爰提出修法提高罰金金額以警惕不法。","修正":"第二百十四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金。"}]}],"first_time":"2024-11-29","last_time":"2024-11-29","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7962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