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814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2/LCEWA01_110212_0004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2/LCEWA01_110212_0004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2-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日期":["2024-12-06"],"會議代碼":"院會-11-2-12"},{"會期":"11-02-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12-06"],"會議代碼":"院會-11-2-1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經濟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meet_id":"院會-11-2-12","laws":["01019"],"mtime":"2024-12-17T21:14:27+08:00","提案人":["林岱樺"],"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8145號","案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9人，鑑於現行多層次傳銷事業由公平會管理，仍有不足之處，爰擬具「經濟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原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職掌之多層次傳銷管理事項，轉由經濟部管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陳亭妃","蔡易餘","楊曜","張嘉郡","徐欣瑩","陳雪生","賴惠員","張雅琳","王美惠","黃秀芳","陳俊宇","羅美玲","王世堅","李坤城","陳秀寳","徐富癸","莊瑞雄","陳冠廷"],"對照表":[{"law_id":"01019","law_name":"經濟部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經濟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投資政策與招商策略之規劃、訂定、推動及投資審議。\n\n二、產業技術創新研發政策之規劃、訂定及推動。\n\n三、配合經濟及產業政策，創設或投資生產事業。\n\n四、所屬國營事業之監督與管理、本部直接投資事業之公股管理及經濟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監督及管理。\n\n五、所屬機關辦理經濟與產業、商業發展、國際貿易、能源、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水利、智慧財產權、產業園區與科技產業園區、國家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地質調查、礦產土石資源之督導。\n\n六、所屬經貿人員培訓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七、其他有關經濟事項。","law_content_id":"01019:01019:2023-05-16-全文修正:2","說明":"一、將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管機關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轉由經濟部職掌，故將原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中對於多層次傳銷產業管理之依據移至經濟部組織法第二條中第七款及第八款。\n\n二、將原第七款之其他有關經濟事項移至第九款。","修正":"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投資政策與招商策略之規劃、訂定、推動及投資審議。\n\n二、產業技術創新研發政策之規劃、訂定及推動。\n\n三、配合經濟及產業政策，創設或投資生產事業。\n\n四、所屬國營事業之監督與管理、本部直接投資事業之公股管理及經濟事務財團法人之設立許可、監督及管理。\n\n五、所屬機關辦理經濟與產業、商業發展、國際貿易、能源、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水利、智慧財產權、產業園區與科技產業園區、國家標準、商品檢驗、度量衡、地質調查、礦產土石資源之督導。\n\n六、所屬經貿人員培訓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七、多層次傳銷政策、法規之擬訂及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處分。\n八、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之審議。執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政計畫之審核。執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公告案、許可案及處分案之審核。\n九、其他有關經濟事項。"}]}],"說明":"一、查我國多層次傳銷產業由公平交易委員會管理迄今，據統計109年2月1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總共發生18件直銷詐騙案件，此為有被報導及統計之數字，平均每月發生1.5件直銷詐騙事件，足見公平交易委員會無法妥善管理多層次傳銷產業。\n二、再查，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日本、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新加坡等國家均由職掌經濟部門之政府機構作為管理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管機關，更顯我國現行法規不合之處，為此，提案修正，將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對於多層次傳銷產業管理之職掌法源依據刪除後，另由經濟部做為主管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管機關，以導正多層次傳銷產業目前亂象及弊病。","提案編號":"20委11008145","first_time":"2024-12-06","last_time":"2024-12-06","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814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