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845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2/16/LCEWA01_110216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2/16/LCEWA01_110216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000619/1144000619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000619/1144000619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2-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5-01-03","2025-01-07"],"會議代碼":"院會-11-2-16"},{"會期":"11-02-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1-03","2025-01-07"],"會議代碼":"院會-11-2-16"},{"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3-19"],"會議代碼":"委員會-11-3-15-4"},{"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4-3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042959"},{"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5-01"],"會議代碼":"委員會-11-3-15-1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丁學忠等16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203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災害防救法第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09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45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丁學忠等16人「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86470000"}],"議案名稱":"「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謝衣鳯","羅廷瑋"],"連署人":["蘇清泉","楊瓊瓔","呂玉玲","邱若華","陳菁徽","鄭正鈐","林德福","葛如鈞","賴士葆","翁曉玲","陳雪生","柯志恩","林倩綺","張智倫","鄭天財Sra Kacaw"],"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2,"first_time":"2025-01-03","last_time":"2025-05-01","meet_id":"院會-11-2-16","laws":["01248"],"mtime":"2025-05-01T18:44:4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8454號","提案編號":"20委11008454","案由":"本院委員謝衣鳯、羅廷瑋等17人，根據行政院組織改造，爰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名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248","law_name":"災害防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n\n一、風災、震災（含土壤液化）、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內政部。\n\n二、水災、旱災、礦災、工業管線災害、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經濟部。\n\n三、寒害、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n\n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n\n五、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懸浮微粒物質災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n\n六、生物病原災害：衛生福利部。\n\n七、輻射災害：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n\n八、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n\n前項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就其主管災害防救業務之權責如下：\n\n一、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公共事業執行災害防救工作等相關事項之指揮、督導及協調。\n\n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訂定與修正之研擬及執行。\n\n三、災害防救工作之支援、處理。\n\n四、非屬地方行政轄區之災害防救相關業務之執行、協調及違反本法案件之處理。\n\n五、災害區域涉及海域、跨越二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或災情重大且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因應時之協調及處理。\n\n六、執行災害資源統籌、資訊彙整與防救業務，並應協同教育部及相關機關執行全民防救災教育。","law_content_id":"01248:01248:2022-05-24-全文修正:4","說明":"配合組織改造，修正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名稱。","修正":"第三條　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以下列機關為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n\n一、風災、震災（含土壤液化）、火災、爆炸、火山災害：內政部。\n\n二、水災、旱災、礦災、工業管線災害、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經濟部。\n\n三、寒害、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農業部。\n\n四、空難、海難、陸上交通事故：交通部。\n\n五、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懸浮微粒物質災害：環境部。\n\n六、生物病原災害：衛生福利部。\n\n七、輻射災害：核能安全委員會。\n\n八、其他災害：依法律規定或由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指定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n\n前項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就其主管災害防救業務之權責如下：\n\n一、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與公共事業執行災害防救工作等相關事項之指揮、督導及協調。\n\n二、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訂定與修正之研擬及執行。\n\n三、災害防救工作之支援、處理。\n\n四、非屬地方行政轄區之災害防救相關業務之執行、協調及違反本法案件之處理。\n\n五、災害區域涉及海域、跨越二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或災情重大且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因應時之協調及處理。\n\n六、執行災害資源統籌、資訊彙整與防救業務，並應協同教育部及相關機關執行全民防救災教育。"}]}],"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845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