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935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4/LCEWA01_110304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4/LCEWA01_110304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5-03-07","2025-03-12"],"會議代碼":"院會-11-3-4"},{"會期":"11-03-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3-07","2025-03-12"],"會議代碼":"院會-11-3-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林楚茵"],"連署人":["沈發惠","沈伯洋","黃捷","邱議瑩","林月琴","張宏陸","王正旭","李柏毅","張雅琳","劉建國","羅美玲","郭昱晴","蔡易餘","莊瑞雄","李昆澤"],"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4","laws":["04667"],"mtime":"2025-03-19T18:16:56+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9358號","提案編號":"20委11009358","案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鑑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投資係政府投資行為，因應永續經濟發展應秉持社會責任型投資之精神，鼓勵企業善盡企業社會責任。藉由投資過程中多面向的考量（社會正義性、環境永續性、財務績效等），使「社會責任型投資」可以同時產生財務及社會性的效益。故要求政府於運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應結合企業傳統的投資價值和社會、人權、環保、勞動權益等標準，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投資考量，以人本為出發點重視人權、環保、勞動權益等。基金投資之公司違反相關勞工、環境及人權法令時，政府應撤回投資，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本條新增。\n二、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投資屬政府投資行為，應秉持社會責任型投資為精神，結合企業傳統的投資價值和社會、人權、環保、勞動權益等標準，以人本為出發點，應重視人權、促進勞動權益以及減少耗損地球資源等。\n三、第五條第一項之投資因其投資方式之特性，且目前規範上容有困難，故排除以追蹤指數的方式間接投資者。\n四、基金投資之公司如有重大違反人權、勞動權益、環保等，應按比例撤回投資。","對照表":[{"law_id":"04667","law_name":"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投資屬政府投資行為，應秉持社會責任型投資為精神，結合企業傳統的投資價值和社會、人權、環保、勞動權益等標準，以人本為出發點，應重視人權、促進勞動權益以及減少耗損地球資源等。\n\n三、第五條第一項之投資因其投資方式之特性，且目前規範上容有困難，故排除以追蹤指數的方式間接投資者。\n\n四、基金投資之公司如有重大違反人權、勞動權益、環保等，應按比例撤回投資。","增訂":"第五條之一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為前條第一項之投資時，除以追蹤指數的方式間接投資外，應將企業社會責任與人權、倫理納入考量。\n\n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其危害之輕重，按比例撤回投資：\n\n一、重大違反勞工權益，且受行政罰或刑罰者。\n\n二、重大違反環保法規，且受行政罰或刑罰者。\n\n三、其他重大違反人權法規，且受行政罰或刑罰者。\n\n前二項之投資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邀集環保、人權、金融等相關主管機關定之。"}]}],"first_time":"2025-03-07","last_time":"2025-03-12","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935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