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957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5/LCEWA01_110305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5/LCEWA01_110305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日期":["2025-03-14","2025-03-18"],"會議代碼":"院會-11-3-5"},{"會期":"11-03-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3-14","2025-03-18"],"會議代碼":"院會-11-3-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賴士葆"],"連署人":["呂玉玲","林思銘","馬文君","徐欣瑩","林沛祥","萬美玲","牛煦庭","邱鎮軍","涂權吉","顏寬恒","廖偉翔","陳玉珍","李彥秀","羅明才","邱若華","丁學忠","鄭正鈐","廖先翔","洪孟楷"],"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5","laws":["03717"],"mtime":"2025-03-26T15:16:3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9574號","提案編號":"20委11009574","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有鑑於台電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台灣即進入非核家園無核發電，然113年火力發電量占比超過八成約2,400億度，由於燃煤、燃氣、燃油發電屬於高碳排能源，恐不利推動減碳，火力發電所產生PM2.5更嚴重影響民眾健康，政府應與國際接軌，降低氣候變遷衝擊，支持綠能政策，共同為台灣節能減碳永續發展努力，立法邁入非碳家園目標，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聯合國示警全球暖化已進入全球沸騰的時代，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的衝擊，將是人類要面臨的挑戰，必須正視氣候崩潰的急迫問題，支持淨零碳排。\n二、經濟部能源署能源統計月報113年火力發電量占比超過八成約2,400億度，由於燃煤、燃氣、燃油發電屬於高碳排能源，恐不利推動減碳，火力發電所產生PM2.5更嚴重影響民眾健康，面對氣候變遷，國際間淨零排放浪潮呼聲愈來愈高，我國也必須在穩定供電的前提下，更加積極減碳，支持綠能政策，共同為台灣的永續發展努力，逐步達成非碳家園。\n三、考量政府終止核能發電運轉已無非核家園問題，為全球氣候治理致力接軌國際的減碳進程，應明確邁向淨零轉型，爰提修正本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對照表":[{"law_id":"03717","law_name":"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6","說明":"一、聯合國示警全球暖化已進入全球沸騰的時代，氣候變遷與極端氣候的衝擊，將是人類要面臨的挑戰，必須正視氣候崩潰的急迫問題，支持淨零碳排。\n\n二、經濟部能源署能源統計月報113年火力發電量占比超過八成約2,400億度，由於燃煤、燃氣、燃油發電屬於高碳排能源，恐不利推動減碳，火力發電所產生PM2.5更嚴重影響民眾健康，面對氣候變遷，國際間淨零排放浪潮呼聲愈來愈高，我國也必須在穩定供電的前提下，更加積極減碳，支持綠能政策，共同為台灣的永續發展努力，逐步達成非碳家園。\n\n三、考量政府終止核能發電運轉已無非核家園問題，為全球氣候治理致力接軌國際的減碳進程，應明確邁向淨零轉型，爰提修正本條第三項第二款。","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碳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first_time":"2025-03-14","last_time":"2025-03-18","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957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