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973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6/LCEWA01_110306_0001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6/LCEWA01_110306_0001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日期":["2025-03-21","2025-03-25"],"會議代碼":"院會-11-3-6"},{"會期":"11-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3-21","2025-03-25"],"會議代碼":"院會-11-3-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3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王鴻薇","林沛祥","謝龍介"],"連署人":["黃健豪","黃仁","賴士葆","呂玉玲","馬文君","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黃建賓","陳超明","顏寬恒","蘇清泉","盧縣一","游顥","林思銘","牛煦庭","陳雪生","翁曉玲","邱鎮軍","羅智強","廖偉翔"],"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3-21","last_time":"2025-03-25","meet_id":"院會-11-3-6","laws":["03717"],"mtime":"2025-04-16T18:16:1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973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9739","案由":"本院委員王鴻薇、林沛祥、謝龍介等23人，鑑於國家政策或社會在能源發展的趨勢，都希望達到淨零碳排並確保穩定供電，總統甚至表示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達成淨零碳排，將以非核家園修正為非碳家園，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總統賴清德於113年8月8日主持「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表示能源政策上，當前政府的重要工作，一是要確保穩定供電，二是要優先努力開發多元綠電，三是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n二、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114年2月17日公布能源政策民調，73.6%民眾認為在確保安全無虞下，支持核電延役至60年；57.8%民眾認同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n三、代表不管是政策或社會在能源發展的趨勢，都希望達到減碳、淨零排放，且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非碳家園取代非核家園，既符合實際需求，也尊重民眾及產業意見。","對照表":[{"law_id":"03717","law_name":"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6","說明":"一、修正第三項第二款。\n\n二、總統賴清德於113年8月8日主持「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表示能源政策上，當前政府的重要工作，一是要確保穩定供電，二是要優先努力開發多元綠電，三是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n\n三、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114年2月17日公布能源政策民調，73.6%民眾認為在確保安全無虞下，支持核電延役至60年；57.8%民眾認同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n\n四、代表不管是政策或社會在能源發展的趨勢，都希望達到減碳、淨零排放，且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非碳家園取代非核家園，既符合實際需求，也尊重民眾及產業意見。","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碳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973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