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0987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6/LCEWA01_110306_0006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6/LCEWA01_110306_0006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日期":["2025-03-21","2025-03-25"],"會議代碼":"院會-11-3-6"},{"會期":"11-03-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3-21","2025-03-25"],"會議代碼":"院會-11-3-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柯志恩","鄭正鈐","林沛祥","牛煦庭"],"連署人":["林倩綺","葛如鈞","林德福","呂玉玲","洪孟楷","張嘉郡","邱鎮軍","楊瓊瓔","陳雪生","謝龍介","張啓楷","林憶君","林思銘","馬文君"],"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3-21","last_time":"2025-03-25","meet_id":"院會-11-3-6","laws":["03717"],"mtime":"2025-04-16T18:17:5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9878號","提案編號":"20委11009878","案由":"本院委員柯志恩、鄭正鈐、林沛祥、牛煦庭等18人，有鑑於國際能源署揭示，2025年已進入核能發電之專案與投資的新紀元，世界各國紛投入新核能技術的研究與專案；此外，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已示警，為有效控制全球暖化，2030年全球必須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然檢視我國設定之減碳目標，顯難以達成。為配合國際減碳目標，落實我國淨零排碳政策，並確保我國未來非碳能源選擇的多元性，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揭示，2025年對核能發電的專案、投資來說，進入到新紀元。世界各國開始增加對於核能發電新技術的研究與新專案。然與此同時，我國於世界進入核能新紀元的同年，將正式走向「非核家園」。\n二、此外，依照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第6次氣候變遷報告（IPCC AR6），全球應該在2030年，較2019年減量43%溫室氣體。然我國2030年最新減碳目標設定為28±2%，按照台灣基準年設定為2005年，換算2030年我國減量目標應提高到43.7%，現階段來看恐難以達成。\n三、為配合國際減碳目標，落實我國淨零排碳政策，並確保我國未來非碳能源選擇的多元性，爰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law_id":"03717","law_name":"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6","說明":"一、國際能源署揭示，2025年對核能發電的專案、投資來說，進入到新紀元。世界各國開始增加對於核能發電新技術的研究與新專案。然與此同時，我國於世界進入核能新紀元的同年，將正式走向「非核家園」。\n\n二、依照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第6次氣候變遷報告（IPCC AR6），全球應該在2030年，較2019年減量43%溫室氣體。然我國2030年最新減碳目標設定為28±2%，按照台灣基準年設定為2005年，換算2030年我國減量目標應提高到43.7%，現階段來看恐難以達成。。\n\n三、為配合國際減碳目標，落實我國淨零排碳政策，並確保我國未來非碳能源選擇的多元性，爰修正第三項第二款，將「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碳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987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