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22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9/LCEWA01_110309_0003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9/LCEWA01_110309_0003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5-04-25","2025-04-29"],"會議代碼":"院會-11-3-9"},{"會期":"11-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25","2025-04-29"],"會議代碼":"院會-11-3-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馬文君","邱鎮軍","林沛祥","鄭天財Sra Kacaw"],"連署人":["鄭正鈐","張智倫","張啓楷","楊瓊瓔","王鴻薇","羅廷瑋","黃仁","林思銘","高金素梅","翁曉玲","廖偉翔","牛煦庭","顏寬恒","陳永康"],"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4-25","last_time":"2025-04-29","meet_id":"院會-11-3-9","laws":["05125"],"mtime":"2025-05-07T21:16:19+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223號","提案編號":"20委11010223","案由":"本院委員馬文君、邱鎮軍、林沛祥、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鑑於我國中央衛福主管機關僅針對6歲以下兒童進行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惟近年來7歲至18歲兒少輕生事件頻繁發生，卻僅停留於統計層面，顯然缺乏死亡原因回溯機制，導致無法有效從環境因素或制度機制著手進行預防。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未滿18歲兒少建立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以降低兒童及少年自殺發生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n\n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9-03-29-修正:14","說明":"一、根據教育部統計，近年來我國兒童及少年（以下簡稱兒少）自殺、自傷事件持續增加，校安通報人次顯著攀升。截至112年各學制學生自殺、自傷通報總人次達15,196人，較108年的4,477人增加超過1萬人次。其中，國小學童通報人數由108年的353人次增至112年的1,583人次，甚至112年還出現8起幼兒園自殺、自傷通報。過去5年間，共有9名國小學童及2名幼兒園學童輕生。\n\n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現行規定僅限6歲以下兒童進行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然而，考量兒少自殺、自傷比例逐年攀升，自殺已成為僅次於交通事故之學生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其應建立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以深入探討與分析，採取適當措施防範未然。\n\n三、基此，修正本條文第一項，以實現兒童及少年福祉的全方位保障與提升。","修正":"第十三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n\n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22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