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25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王定宇","王美惠","郭昱晴"],"連署人":["陳亭妃","邱議瑩","吳沛憶","吳思瑤","王正旭","黃捷","李昆澤","陳素月","沈伯洋","李坤城","陳秀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惠員","陳俊宇","鍾佳濱"],"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4-18","last_time":"2025-04-22","meet_id":"院會-11-3-8","laws":["01432"],"mtime":"2025-05-02T12:17:4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257號","提案編號":"20委11010257","案由":"本院委員王定宇、王美惠、郭昱晴等18人，針對近年來共諜案件連年攀升，國安局日前發布「共諜案滲透手法分析」報告，當中示警我國去（2024）年起訴的共諜案人數已高達64人，是2021年的3倍之多，更指出其中有退役軍人15人、現役軍人28人，顯示中共鎖定我國現、退役軍人為主要目標。然現行海空軍刑法相關條文關於違反國家忠誠義務罪與普通刑法相較刑度過輕，本席等前已出修正草案，然由於目前破獲之涉及共諜案之現役軍人，以洩漏國防機密之案件，對我國國家安全傷害傷害較大，現行條文規定刑度過輕，難收遏阻敵人滲透現役軍人之效。現行陸海空軍刑法有關軍人洩密罪相關條文刑罰規定，實有修正之必要，爰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近年中國對我軍事威脅越趨強硬與頻繁，間諜活動滲透更甚以往，我國去（2024）年起訴的共諜案人數已高達64人，是2021年的3倍之多。根據國家安全局日前發布之「共諜案滲透手法分析」報告指出。在滲透目標部分，近年共諜案起訴人數明顯上升，其中2023年48人，2024年64人，較2021年、2022年呈高倍數成長；起訴共諜案件亦從2021年3件、2022年5件攀升至2023年14件、2024年15件。另中共鎖定目標則以現、退役軍人佔比最高，2024年涉案遭起訴退役軍人15人佔23%，現役軍人28人佔43%，顯示現、退役軍人已成為中共對臺滲透之針對性對象。（國家安全局2015/01/12共諜案滲透手法分析https//www.nsb.gov.tw/zh/#/%E5%85%AC%E5%91%8A%E8%B3%87%E8%A8%8A/%E6%96%B0%E8%81%9E%E7%A8%BF%E6%9A%A8%E6%96%B0%E8%81%9E%E5%8F%83%E8%80%83%E8%B3%87%E6%96%99/2025－01－12/%E5%85%B1%E8%AB%9C%E6%A1%88%E6%BB%B2%E9%80%8F%E6%89%8B%E6%B3%95%E5%88%86%E6%9E%90參照）\n二、然現行海空軍刑法相關條文關於違反國家忠誠義務罪與普通刑法相較刑度過輕，本席等前已出修正草案。然由於目前破獲之涉及共諜案之現役軍人，以洩漏國防機密之案件，對我國國家安全傷害傷害較大，現行條文規定刑度過輕，難收遏阻敵人滲透現役軍人之效。\n三、本席等認為，近年中國對我軍事威脅越趨強硬與頻繁，間諜活動滲透更甚以往，若不嚴懲現役軍人洩漏國防機密、背叛國家之行為，實難達到防止敵人滲透、嚇阻軍人投敵之效，現行陸海空軍刑法洩密罪相關條文刑度過輕，爰予以修正。","對照表":[{"law_id":"01432","law_name":"陸海空軍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陸海空軍刑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條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n\n洩漏或交付前項之軍事機密於敵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n\n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因過失犯第一項前段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犯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n\n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law_content_id":"01432:01432:2001-09-27-全文修正:23","說明":"一、現行條文第一項、第四項規定之刑度規定過輕，難收遏阻敵人滲透之效，爰增加刑度如修正條文。\n\n二、第五項預備或陰謀犯刑度規定爰配合予以修正。","修正":"第二十條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n\n洩漏或交付前項之軍事機密於敵人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n\n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因過失犯第一項前段之罪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n\n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現行":"第二十二條　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n為敵人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n\n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1432:01432:2001-09-27-全文修正:25","說明":"一、現行條文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之刑度規定過輕，難收遏阻敵人滲透之效，爰增加刑度如修正條文。\n\n二、第四項預備或陰謀犯刑度規定爰配合予以修正。","修正":"第二十二條　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n為敵人刺探或收集第二十條第一項之軍事機密者，處七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之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n\n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25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