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25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9/LCEWA01_110309_0007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9/LCEWA01_110309_0007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5-04-25","2025-04-29"],"會議代碼":"院會-11-3-9"},{"會期":"11-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25","2025-04-29"],"會議代碼":"院會-11-3-9"},{"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5-0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欣瑩等27人、委員翁曉玲等17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廖偉翔等17人、委員許宇甄等21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21人、委員萬美玲等16人、委員鍾佳濱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廖先翔等17人、委員李彥秀等17人、委員賴惠員等25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26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49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5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5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64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64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5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3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7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0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3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5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2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5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1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1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6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69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9","laws":["01517"],"mtime":"2025-05-13T15:20:23+08:00","first_time":"2025-04-25","last_time":"2025-05-09","提案人":["黃健豪","林沛祥"],"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258號","案由":"本院委員黃健豪、林沛祥等19人，鑑於政府為鼓勵民眾汰換節能家電，經濟部自108年起推動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及財政部實施貨物稅退稅，並於同年增訂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提供民眾購買新節能家電減徵。減徵期程也自增訂起2年內即110年為止經歷次修法延長至112年，最近一次修正則延至114年6月14日止，顯見該政策實有長期存在之必要。考量淨零碳排已是全球共識，民眾購買節能家電促進節能減碳，政策應予以充分支持，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節能家電應予免徵貨物稅，以利促進經濟發展，增進全民福祉。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張啓楷","黃仁","邱若華","林思銘","洪孟楷","盧縣一","張智倫","牛煦庭","賴士葆","廖先翔","鄭正鈐","徐巧芯","陳菁徽","涂權吉","丁學忠","吳宗憲","邱鎮軍"],"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n\n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二、彩色電視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三、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n\n四、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n\n五、錄影機：凡用電力錄、放影像音響之機具，如電視磁性錄影錄音機、電視磁性影音重放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六、電唱機：凡用電力播放唱片或錄音帶等之音響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手提三十二公分以下電唱機免稅。\n\n七、錄音機：凡以電力錄放音響之各型錄放音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八、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九、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n\n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n\n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law_content_id":"01517:01517:1990-01-18-全文修正:13","說明":"一、根據工研院統計，全台灣逾四成冷氣、冰箱使用超過十年。復依經濟部統計顯示前十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仍有八百餘萬臺，占全台家庭現存數量達百分之二十五。顯見我國國民生活中使用之非節能電器用品情況，仍有精進之空間。\n\n二、為節能減碳降低民眾購買民生必需品之節能電器負擔，進而促進經濟發展，應從節能電器源頭做起，免徵貨物稅，以鼓勵廠商研發製造或進口節能電器，並可將其免徵效益轉嫁於消費者之購買價格。爰增訂第四項規定。","修正":"第十一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n\n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二、彩色電視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三、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n\n四、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n\n五、錄影機：凡用電力錄、放影像音響之機具，如電視磁性錄影錄音機、電視磁性影音重放機等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n\n六、電唱機：凡用電力播放唱片或錄音帶等之音響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但手提三十二公分以下電唱機免稅。\n\n七、錄音機：凡以電力錄放音響之各型錄放音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八、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n\n九、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n\n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n\n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n\n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及第四款之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者，免徵貨物稅。"},{"現行":"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23-05-30-修正:15","說明":"一、本條刪除。\n\n二、配合前條增訂第四項，將符合能源效率第一級或第二級之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濕機免徵貨物稅，本條減徵貨物稅之過渡條文已無存在之必要，爰配合刪除之。","修正":"第十一條之一　（刪除）"}]}],"提案編號":"20委11010258","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25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