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30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00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00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5-0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欣瑩等27人、委員翁曉玲等17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廖偉翔等17人、委員許宇甄等21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21人、委員萬美玲等16人、委員鍾佳濱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廖先翔等17人、委員李彥秀等17人、委員賴惠員等25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26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49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25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5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5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64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64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5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3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7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0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5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2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5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1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1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6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69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鍾佳濱","何欣純","林俊憲","陳俊宇"],"連署人":["陳素月","黃秀芳","陳培瑜","王世堅","王美惠","王正旭","徐富癸","李柏毅","賴瑞隆","沈伯洋","林宜瑾","沈發惠","吳沛憶","吳思瑤"],"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4-18","last_time":"2025-05-09","meet_id":"院會-11-3-8","laws":["01517"],"mtime":"2025-05-13T15:20:43+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307號","提案編號":"20委11010307","案由":"本院委員鍾佳濱、何欣純、林俊憲、陳俊宇等18人，為因應「臺灣二○五○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有關住宅部門提升家電、設備能源效率，賡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以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至一百十六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23-05-30-修正:15","說明":"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以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自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五日起，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新臺幣二千元，於一百十二至一百十三年辦理期間，累計促成322.8萬台冷氣、冰箱汰舊換新，年節電量約19.3億度，實施成果良好，爰修正第一項，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二年至一百十六年六月十四日止。","修正":"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六月十四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30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