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482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05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05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馬文君","廖偉翔","林沛祥"],"連署人":["黃仁","鄭天財Sra Kacaw","羅廷瑋","高金素梅","林思銘","陳菁徽","牛煦庭","張智倫","王鴻薇","張啓楷","楊瓊瓔","顏寬恒","邱鎮軍","陳超明","謝龍介","陳雪生","翁曉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4-18","last_time":"2025-04-22","meet_id":"院會-11-3-8","laws":["01754"],"mtime":"2025-05-02T12:20:00+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482號","提案編號":"20委11010482","案由":"本院委員馬文君、廖偉翔、林沛祥等20人，鑑於教育是國家之大計，人才為立國的根本，惟近年國內物價加劇通膨，電價飆漲，導致我國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後稱GDP）之比例持續下降，檢視112年我國教育經費占GDP之比率為4.26%，反觀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會員國教育經費GDP占比，美國、英國、澳洲達6%，南韓、加拿大、法國超過5%，顯然我國教育經費有再調整改善空間，以充裕教育競爭力，爰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由23%提高至24%。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754","law_name":"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n\n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n\n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之前項規定所增加之教育經費預算，應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n\n第二項所定決算歲入淨額，指各級政府決算及特別決算中，不含舉債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扣除重複列計部分。\n\n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其歲入總預算扣除上級政府補助為自有財源，並依教育基本需求，衡量財政狀況，優先支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law_content_id":"01754:01754:2015-12-18-修正:3","說明":"修正本條文第二項，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比，由百分之二十三提高至百分之二十四。","修正":"第三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n\n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四。\n\n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之前項規定所增加之教育經費預算，應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n\n第二項所定決算歲入淨額，指各級政府決算及特別決算中，不含舉債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扣除重複列計部分。\n\n直轄市、縣（市）政府以其歲入總預算扣除上級政府補助為自有財源，並依教育基本需求，衡量財政狀況，優先支應教育經費，除自有財源減少外，其自行負擔之教育經費，應逐年成長。"}]}],"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482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