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52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08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08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圖書館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培瑜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培瑜","張雅琳"],"連署人":["林俊憲","羅美玲","陳秀寳","范雲","何欣純","郭昱晴","王美惠","陳冠廷","陳俊宇","王正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李坤城","黃秀芳","黃捷","林宜瑾","李柏毅"],"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4-18","last_time":"2025-04-22","meet_id":"院會-11-3-8","laws":["01750"],"mtime":"2025-05-02T12:21:00+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524號","提案編號":"20委11010524","案由":"本院委員陳培瑜、張雅琳等18人，圖書館為我國知識傳承、保存與傳遞之重要場域，為達成此重要目的，圖書出版產業被賦予送存圖書之義務。然而，出版業者未依法規送存之罰緩倍數過高，不符權利義務之比例。爰為健全出版創作環境，顯現國家對出版創作之重視，參酌日本國會圖書館相關制度，擬具「圖書館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基於法定送存法例之指南，出版圖書後送存國家最高圖書管理機關為先進國家之義務，該法不僅未有合理權利規範，本法規範未依法送存之罰鍰也顯然過當。參考日本「國立國會圖書館法第二十五條」之相關罰緩倍數修正該法。\n二、爰此，為健全出版創作環境，表彰國家對出版創作之重視，爰擬具圖書館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未送存之倍數及罰則。","對照表":[{"law_id":"01750","law_name":"圖書館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圖書館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八條　出版人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經國家圖書館通知限期寄送，屆期仍不寄送者，由國家圖書館處該出版品定價十倍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其寄送為止。","law_content_id":"01750:01750:2001-01-04-制定:18","說明":"一、出版品之送存被視為為出版事業之義務，然該義務是為增進公共利益，不應有過高之罰鍰，爰修正為五倍之罰鍰。\n\n二、參考日本國立國會圖書館法第二十五條之二。","修正":"第十八條　出版人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經國家圖書館通知限期寄送，屆期仍不寄送者，由國家圖書館處該出版品定價五倍之罰鍰。"}]}],"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52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