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53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10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10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廖偉翔","林沛祥","謝龍介"],"連署人":["王鴻薇","王育敏","林思銘","林倩綺","邱鎮軍","柯志恩","洪孟楷","翁曉玲","馬文君","陳雪生","傅崐萁","顏寬恒","羅廷瑋","羅智強"],"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4-18","last_time":"2025-04-22","meet_id":"院會-11-3-8","laws":["03717"],"mtime":"2025-05-02T12:21:5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538號","提案編號":"20委11010538","案由":"本院委員廖偉翔、林沛祥、謝龍介等17人，鑑於全球能源政策趨勢與國內民意變遷。國際間包括歐盟及多國已將核能視為淨零碳排之重要選項，並承諾提升核能發電比例，以達成2050淨零目標。國內民調亦顯示多數民眾支持核能發展，並認為應將其納入能源轉型策略。為使能源政策符合實際需求，並確保國家減碳目標之可行性，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非核家園」調整為「低碳家園」，以確保環境永續發展，並兼顧碳中和目標達成之可行性。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717","law_name":"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6","說明":"一、總統賴清德於112年8月8日主持首次「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於致詞時明確指出，能源政策之討論不應侷限於「擁核」與「反核」之對立框架，且「非核家園」亦非民進黨之意識形態，而應以科學依據與國家能源需求為基礎，推動符合國家利益與氣候變遷因應目標之政策。\n\n二、國際間對於核能發展態度已顯現重大變化。歐盟議會於111年7月6日正式認定「核能與天然氣」為氣候友善之綠色能源；112年底於COP28聯合國氣候峰會中，全球22國共同簽署倡議，承諾於2050年前將核能發電規模提升三倍，以達成淨零碳排目標。今年3月，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第一屆核能峰會，35國共同宣示支持核能作為全球碳中和政策之關鍵工具。上述發展顯示，核能於國際能源政策中已被視為重要之淨零關鍵選項。\n\n三、國內民調顯示社會對於核能政策之態度趨於開放。根據《菱傳媒》所發布之「清潔能源公眾態度」民調，83%之民眾支持核能發展；《美麗島電子報》於113年6月公布之國政民調亦顯示，64.1%民眾認為有必要延長國內核電廠之使用年限；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最新調查則顯示，逾六成民眾支持將核能納入2050淨零碳排策略，且超過半數民眾贊成啟動核四；台灣民意基金會針對「非核家園」政策進行之民調亦顯示，46%民眾不贊同該政策，高於贊同之42%。此顯示社會對於能源政策之討論已逐步轉向務實路線。\n\n四、有生物活動之環境，即有碳排之產生，若一昧追求零碳排，顯不具實際可能性，故應將社會通念之非碳家園代詞「零碳」，改為「低碳」以作法條用語為宜。\n\n五、綜上，為確保能源政策符合全球趨勢與國內民意發展，並達成國家長遠之碳中和目標，爰將「非核家園」政策調整為「低碳家園」，使其更符合實際能源需求與國際減碳趨勢，以確保能源轉型之可行性與永續發展目標。","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低碳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53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