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751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15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15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鐵路特別觀光路段運輸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廖先翔"],"連署人":["許宇甄","牛煦庭","鄭天財Sra Kacaw","陳玉珍","顏寬恒","游顥","陳雪生","張嘉郡","馬文君","涂權吉","葉元之","羅廷瑋","王育敏","李彥秀","林沛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8","laws":["07337"],"mtime":"2025-05-02T12:24:21+08:00","first_time":"2025-04-18","last_time":"2025-04-22","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751號","案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6人，有鑑於「鐵道」不再只是交通工具，也已成為我國觀光資產，許多國際觀光客慕名來台拍照旅遊、平溪鐵道放天燈，皆已成台灣在地與多元歷史文化觀光景點。再者，在新北市瑞芳區三貂嶺鐵路路線為居民唯一聯外道路，然而囿於現行法規為不許，造成執法上與實際居民、觀光產業長期衝突。為兼顧交通運輸安全與鐵道觀光產業在地發展，爰擬具「鐵路特別觀光路段運輸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7337","law_name":"鐵路特別觀光路段運輸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鐵路特別觀光路段運輸條例草案","rows":[{"說明":"明定本條例之立法目的。","增訂":"第一條　為推動鐵路觀光發展結合地方文化及產業特色，並確保鐵路運輸安全，特制定本條例。"},{"說明":"明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增訂":"第二條　本條例中央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說明":"明定鐵路特別觀光路段認定程序及權責機關。","增訂":"第三條　鐵路特別觀光路段之認定由交通部鐵道局為之，報請交通部核定後公告；變更時亦同。"},{"說明":"明定鐵路特別觀光路段得開放行人通行使用。","增訂":"第四條　鐵路特別觀光路段開放行人通行使用，應依本條例之規定。"},{"說明":"列車行經鐵路特別觀光路段速限規定。","增訂":"第五條　列車行經鐵路特別觀光路段，時速不得逾每小時三十公里。"},{"說明":"為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明定鐵路特別觀光路段應設置安全警示設備及安全指揮人員。","增訂":"第六條　鐵路特別觀光路段應設置下列設施及人員：\n\n一、列車通行預告倒數號誌及警鈴。\n\n二、網路遠端即時監控設備並應全程錄影。\n\n三、現場安全指揮人員。\n\n四、夜間照明。"},{"說明":"列車行經鐵路特別觀光路段之安全管理規定。","增訂":"第七條　列車通行鐵路特別觀光路段時，應於前三分鐘啟動預告倒數號誌及警鈴，行人應於車輛通過前三十秒離開鐵路管制路段。"},{"說明":"訂定行人違反觀光路段通行規定之罰責。","增訂":"第八條　行人違反本條例第七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說明":"本條例施行細則之訂定機關。","增訂":"第九條　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說明":"本條例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十條　本條例自發布日起施行。"}]}],"說明":"一、明定本條例之立法目的。（草案第一條）\n二、明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草案第二條）\n三、明定鐵路特別觀光路段認定程序及權責機關。（草案第三條）\n四、明定鐵路特別觀光路段得開放行人通行使用。（草案第四條）\n五、列車行經鐵路特別觀光路段速限規定。（草案第五條）\n六、為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明定鐵路特別觀光路段應設置安全警示設備及安全指揮人員。（草案第六條）\n七、列車行經鐵路特別觀光路段之安全管理規定。（草案第七條）\n八、訂定行人違反觀光路段通行規定之罰責。（草案第八條）\n九、本條例施行細則之訂定機關。（草案第九條）\n十、本條例之施行日期。（草案第十條）","提案編號":"20委11010751","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75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