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075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8/LCEWA01_110308_0015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8/LCEWA01_110308_0015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會期":"11-03-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18","2025-04-22"],"會議代碼":"院會-11-3-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張嘉郡","林沛祥"],"連署人":["馬文君","徐巧芯","張啓楷","黃健豪","洪孟楷","陳菁徽","邱鎮軍","廖先翔","王鴻薇","呂玉玲","蘇清泉","林倩綺","許宇甄","羅廷瑋","盧縣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8","laws":["05125"],"mtime":"2025-05-02T12:24:30+08:00","first_time":"2025-04-18","last_time":"2025-04-22","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0759號","案由":"本院委員張嘉郡、林沛祥等17人，鑑於現行我國中央衛福主管機關僅針對6歲以下兒童設有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然而近年來7至18歲兒少輕生事件頻傳，相關處理卻僅止於統計數據層次，顯示缺乏針對該年齡層之回溯分析機制，致使難以從環境因素或制度層面著手，進行具體而有效的預防工作。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建立針對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之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深入探究個案背景與風險因素，作為預防兒少自殺的參考依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六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n\n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9-03-29-修正:14","說明":"一、根據教育部統計，近年來我國兒童及少年（以下簡稱兒少）自殺、自傷事件持續增加，校安通報人次顯著攀升。截至112年各學制學生自殺、自傷通報總人次達15,196人，較108年的4,477人增加超過1萬人次。其中，國小學童通報人數由108年的353人次增至112年的1,583人次，甚至112年還出現8起幼兒園自殺、自傷通報。過去5年間，共有9名國小學童及2名幼兒園學童輕生。\n\n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現行規定僅限6歲以下兒童進行死亡原因回溯分析。然而，考量兒少自殺、自傷比例逐年攀升，自殺已成為僅次於交通事故之學生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其應建立死亡原因回溯分析機制，以深入探討與分析，採取適當措施防範未然。\n\n三、基此，修正本條文第一項，以實現兒童及少年福祉的全方位保障與提升。","修正":"第十三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未滿十八歲兒童及少年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n\n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統計及分析，並公布結果。"}]}],"提案編號":"20委11010759","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075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