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111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09/LCEWA01_110309_0013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09/LCEWA01_110309_0013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25-04-25","2025-04-29"],"會議代碼":"院會-11-3-9"},{"會期":"11-03-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4-25","2025-04-29"],"會議代碼":"院會-11-3-9"},{"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07"],"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11"},{"院會/委員會":"財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5-0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6人、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2人、委員徐欣瑩等27人、委員翁曉玲等17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王鴻薇等24人、委員廖偉翔等17人、委員許宇甄等21人、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林思銘等21人、委員萬美玲等16人、委員鍾佳濱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委員廖先翔等17人、委員李彥秀等17人、委員賴惠員等25人、委員王美惠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坤城等24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26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49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25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5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5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64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64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5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73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7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90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3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5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2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1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1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86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669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5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9","laws":["01517"],"mtime":"2025-05-13T15:20:37+08:00","提案人":["賴惠員","郭昱晴"],"連署人":["蔡易餘","莊瑞雄","李坤城","吳秉叡","陳秀寳","陳俊宇","吳琪銘","陳素月","徐富癸","沈伯洋","陳培瑜","林月琴","王美惠","林俊憲","王正旭","邱志偉","羅美玲","鍾佳濱","沈發惠","范雲","許智傑","吳沛憶","蘇巧慧"],"first_time":"2025-04-25","last_time":"2025-05-09","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1113號","案由":"本院委員賴惠員、郭昱晴等25人，為持續促進國人節能減碳、綠色消費，以達成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節能電器，提高貨物稅減徵稅額上限為新臺幣三千元，並延長減徵期限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二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23-05-30-修正:15","說明":"一、為促進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現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規定，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節能電器，每臺最高退還減徵貨物稅新臺幣（以下同）二千元，已歷經二次修正，並延長實施期限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止，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眾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具正面效益。據經濟部評估，因應冷暖氣機、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新基準分別於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及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及為達「二○五○淨零排放」之長遠目標，有提高誘因及賡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以及促進家電產業升級之必要。爰修正第一項，提高貨物稅減徵稅額上限為三千元，並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n\n二、第二項及第三項未修正。\n\n三、為配合「二○五○淨零排放」目標，並適時滾動檢討，爰增訂第四項規定，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第一項貨物稅減徵之優惠實施期限一次，至多二年。","修正":"第十一條之一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該等貨物應徵之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三千元為限，並按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之。\n\n前項減徵貨物稅稅額應由買受人申請退還。\n\n前二項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減徵貨物稅稅額表、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已退稅額之追繳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n\n第一項減徵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期間以二年為限。"}]}],"說明":"一、為促進國人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我國自一百零四年起推動「節能家電補助」政策，依現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規定，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節能電器，每臺最高退還減徵貨物稅新臺幣（以下同）二千元，已歷經二次修正，延長實施期限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止。\n二、據經濟部統計，政策開辦至今，已帶動民眾汰換老舊家電322萬餘臺，每年為臺灣節電19.3億度用電量，也協助家電產業增加超過800億元營業額，創造民眾、對整體社會經濟亟具正面效益。然，目前國內住宅老舊家電尚有408萬臺，且在物價上漲之趨勢下，若不繼續提供更高的誘因，以及更積極的輔導與協助措施，家戶設備更新速度恐將落後，不利於我國達成「二○五○淨零排放」之政策目標。\n三、為持續促進節能減碳，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耗能家電，以達成「二○五○淨零排放」之長遠目標，爰擬具本條例第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提高貨物稅減徵稅額上限為三千元，並延長減徵期限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提案編號":"20委11011113","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111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