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121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0/LCEWA01_110310_0001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0/LCEWA01_110310_0001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5-05-02","2025-05-06"],"會議代碼":"院會-11-3-10"},{"會期":"11-03-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5-02","2025-05-06"],"會議代碼":"院會-11-3-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陳雪生","蘇清泉"],"連署人":["林沛祥","翁曉玲","馬文君","徐欣瑩","廖先翔","楊瓊瓔","林思銘","呂玉玲","游顥","盧縣一","黃仁","丁學忠","廖偉翔","牛煦庭","鄭正鈐","謝龍介","涂權吉","魯明哲","陳玉珍","羅智強","許宇甄","賴士葆","黃建賓","吳宗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10","laws":["05125"],"mtime":"2025-05-14T15:18:58+08:00","first_time":"2025-05-02","last_time":"2025-05-06","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1214號","案由":"本院委員陳雪生、蘇清泉等26人，有鑑於施用毒品家庭之新生兒可能因毒癮母親及吸食毒品之家庭環境而出現成癮症狀，危及其生命權、生存權，亟待政府之介入保護；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一現行條文雖有規範責任通報人員對存在施用毒品情形之家庭或監護人有查訪義務，以保障兒童不受藥物濫用之危害，惟其現行之作業程序仍未規範懷孕期之女性為查訪、通報對象，為盡國家對胎兒及新生兒之保護責任，應擴大本條文之查訪及通報對象，納入施用毒品家庭之孕婦，以加強保護胎兒及新生兒免於毒品之危害，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四條之一　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於受通緝、羈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入獄服刑時，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應查訪兒童之生活與照顧狀況。\n\n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檢察官、法院就前項情形進行查訪，知悉兒童有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及第五十四條之情事者，應依各該條規定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2-07-26-修正:59","說明":"一、有鑑於施用毒品家庭之新生兒可能因毒癮母親及吸食毒品之家庭環境而出現成癮症狀，危及其生命權、生存權；為盡國家對胎兒及新生兒之保護責任，本條應明文擴大本條文之查訪及通報對象，納入施用毒品家庭之孕婦，以加強保護胎兒及新生兒免於毒品之危害。\n\n二、修正本條第一項及第二項，使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情形家庭之孕婦納入本條查訪及通報對象，以保障胎兒及新生兒之基本權。","修正":"第五十四條之一　孕婦、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於受通緝、羈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或入獄服刑時，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應查訪該孕婦或兒童之生活與照顧狀況。\n\n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檢察官、法院就前項情形進行查訪，知悉該孕婦或兒童有第五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及第五十四條之情事者，應依各該條規定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案編號":"20委11011214","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121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