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238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1/LCEWA01_110311_0004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1/LCEWA01_110311_0004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5-05-09","2025-05-13"],"會議代碼":"院會-11-3-11"},{"會期":"11-03-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5-09","2025-05-13"],"會議代碼":"院會-11-3-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11","laws":["05125"],"mtime":"2025-05-21T18:20:08+08:00","first_time":"2025-05-09","last_time":"2025-05-13","提案人":["廖先翔"],"連署人":["蘇清泉","鄭正鈐","顏寬恒","楊瓊瓔","林國成","張智倫","黃健豪","邱若華","游顥","魯明哲","羅明才","陳菁徽","陳雪生","張啓楷","邱鎮軍","葉元之"],"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387號","案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7人，鑒於近年虐童案層出不窮，根據衛福部通報統計，113年通報保護事件達62,314件，重傷及死亡事件仍時有所聞。多起重大虐童致死事件均顯示出原應依法即時通報的第一線人員，存在怠忽職守延遲通報或未通報的情形，直接導致錯失黃金救援時間而造成不可逆之傷害甚至死亡，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百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或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一項通報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9-03-29-修正:120","說明":"增訂如因職務上之故意隱匿而導致兒童或少年有重傷或死亡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第一百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警察、司法人員、移民業務人員、戶政人員、村（里）幹事或其他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人員，違反第五十三條第一項通報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如因職務上之故意隱匿而導致兒童或少年有重傷或死亡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說明":"一、112年12月一歲半男童剴剴由寄養保母照顧，遭受長期虐待，因未及時通報。男童最終因嚴重虐待致死。\n二、112年高雄一歲男童遭母親虐死案，男童外婆曾兩度通報家暴，但相關人員未能及時介入而錯失救援時機，男童最終因虐待致死。\n三、參考英國美國及澳洲都有相關怠忽通報致死的相關刑責，英國Serious Crime Act 2015明定為防止兒童嚴重傷害罪，最重七年徒刑。美國紐約州Soc.Serv.Law有怠忽通報致死罪重四年徒刑，澳洲Crimes Act 1900未通報兒虐致重傷，最重五年徒刑。","提案編號":"20委11012387","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238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