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247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2/LCEWA01_110312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2/LCEWA01_110312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0670/1144200670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0670/1144200670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日期":["2025-05-16","2025-05-20"],"會議代碼":"院會-11-3-12"},{"會期":"11-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5-16","2025-05-20"],"會議代碼":"院會-11-3-12"},{"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21"],"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3-19,20-2"},{"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5-27"]},{"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5-28"],"會議代碼":"委員會-11-3-19-1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蔡易餘等18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何欣純等19人分別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國民黨黨團、委員許宇甄等21人分別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因應國際情勢衝擊強化經濟社會韌性特別條例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韌性及促進全民消費特別條例草案」、委員翁曉玲等22人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產業及民生紓困特別條例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30人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韌性特別條例草案」案。","billNo":"20311013132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案。","billNo":"201110113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0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02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9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554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39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眾消費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675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因應國際情勢衝擊強化經濟社會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3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22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產業及民生紓困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68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0人「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韌性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6730000"}],"議案名稱":"「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韌性及促進全民消費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盧縣一"],"連署人":["賴士葆","陳玉珍","王育敏","林倩綺","黃健豪","翁曉玲","林沛祥","黃建賓","陳超明","魯明哲","張智倫","羅明才","許宇甄"],"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12","laws":["07336"],"mtime":"2025-05-29T12:15:43+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477號","提案編號":"20委11012477","案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盧縣一等16人，有鑑於近年來複雜之國際地緣政治動態與國際情勢變化，加上美國關稅變革，我國面對更為嚴峻複雜之國際情勢，使得即時規劃及實施強化社會韌性措施有其必要及急迫性，爰擬具「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韌性及促進全民消費特別條例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7336","law_name":"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韌性及促進全民消費特別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韌性及促進全民消費特別條例草案","rows":[{"說明":"明定本條例之立法目的。","增訂":"第一條　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產業之影響，以強化經濟、社會韌性措施，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國家經濟與就業市場、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升級轉型，特制定本條例。"},{"說明":"一、第一項明定本條例之主管機關。\n\n二、第二項明定經濟部、財政部、勞動部、農業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相關機關之職掌及應負責事項。","增訂":"第二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n\n依本條例編列預算之中央各部會，負責強化經濟、社會韌性措施之規劃、預算編列及推動。"},{"說明":"為因應國際情勢變化對我國經濟、產業之影響，明定政府應透過強化經濟、社會韌性措施，減輕人民負擔、穩定民生物價、國家經濟與就業市場、改善投資環境、促進產業升級轉型之項目如下：\n\n一、第一款規定提供企業金融支持。如提供貿易融資利息減碼及輸出保險費用減免，強化廠商出口競爭力；辦理企業政策性貸款利息減碼補助、信用保證及保證手續費減免等融資協處措施。\n\n二、第二款規定提升產業競爭力。優化投資環境，協助企業根留臺灣，並利用半導體等科技領域之優勢，發展各種應用產業，帶動整體產業升級轉型。如透過法人、學校建置產業共通性之軟硬體設備，搭配人工智慧技術，建立示範、實作或訓練場域，及培育數位與人工智慧應用人才，並輔導及補助業者，進行技術升級、設備汰舊換新、創新數位研發與新創運用，開發更高規格產品，強化數位行銷，切入國外重要供應鏈或利基市場，取得海外訂單或產品認驗證等，加速全球市場多元布局，並降低單一市場依賴風險。\n\n三、第三款規定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如協助企業布建海外通路、洽邀買主、共同品牌海外行銷、協助廠商及公協會參展拓銷等措施，爭取海外訂單；深化與美國等友盟國家產業投資與技術合作，進行供應鏈新布局。\n\n四、第四款規定支持勞工安定就業。如協助企業穩定僱用並強化勞工職能培訓、協助勞工再就業、促進青年接軌職場。\n\n五、第五款規定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協助開拓多元市場及輔助農民。如提供農業貸款利息補助、強化外銷冷鏈體系、加速產業加值轉型、協助取得國內外標章或認驗證及擴大國內外行銷活動。\n\n六、第六款規定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以因應當前國際化與產業快速變遷之趨勢，培養能符應未來社會及國家發展所需用之人才。\n\n七、第七款規定增加撥補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勞工保險基金財務，減輕勞健保基金財務壓力。\n\n八、第八款規定挹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係基於落實現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主要任務係提供原住民個人、原住民依法組成之農民團體及企業組織發展經濟之貸款，辦理原住民經濟產業、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信用保證，以解決原住民無法提供等值擔保品抵押融資之問題。次查行政院歷年編製「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預算書」時，均明定本基金係依《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目所定，「凡付出仍可收回」之特種基金，例如經濟事業貸款，基金貸放後可收回本金及利息，而行政院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及《預算法》，挪用該基金支應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金，迄今卻已累積高達53億9,954萬6千元，以致至114年底預計數累積短絀為負67億6,623萬7千元，基金財源已嚴重不足，立法院第九屆第二會期第十七次會議審查預算案決議應編列預算返還已挪用之經費，但行政院均未編列公務預算返還挪用之經費，爰編列特別預算返還54億元。\n\n九、第九款規定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以減輕人民負擔，減緩國際情勢造成之衝擊。\n\n十、第十款以發放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方式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減緩民生壓力，並達到振興經濟效益。","增訂":"第三條　本條例所定強化經濟、社會韌性措施之項目如下：\n\n一、提供企業金融支持。\n\n二、提升產業競爭力。\n\n三、協助企業開拓多元市場。\n\n四、支持勞工安定就業。\n\n五、強化農業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協助開拓多元市場及輔助農民。\n\n六、強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n\n七、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勞工保險基金。\n\n八、挹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n\n九、加強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等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n\n十、減緩民生壓力，並達到振興經濟效益，以發放現金新臺幣一萬元方式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說明":"明定前條各款項目之執行相關事項之具體內容，授權編列預算之中央各部會擬訂辦法報行政院核定。","增訂":"第四條　前條各款項目之執行方式、期間、基準、金額、資格條件、應檢附文件、得委任、委託或委辦事項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編列預算之中央各部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說明":"一、第一項明定本條例所需之經費上限及採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另為使預算編列與執行保持彈性，並明定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第六十二條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不得流用、第六十三條有關流用比率之限制。\n\n二、第二項明定辦理本條例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每年度舉債額度之流量限制，並為符合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意旨，舉債比率仍應有一定控管機制。\n\n三、第三項明定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仍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以符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意旨。","增訂":"第五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四千一百億元，得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特別預算；其預算編製與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n\n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度合計數之百分之十五。\n\n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說明":"依本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係為減輕人民負擔、穩定國家經濟與就業市場、改善投資環境及促進產業升級轉型等強化經濟及社會韌性之目的，如就所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仍予課稅或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將喪失原發給之目的，爰為本條規定。","增訂":"第六條　依本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n\n依本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助及其他給與，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說明":"為有效落實第三條各款所定項目之執行，爰為本條管考規定。","增訂":"第七條　依本條例編列預算之中央各部會應專案列管及考核第三條各款所定項目之執行。"},{"說明":"一、第一項明定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之施行期間。\n\n二、第二項明定第一項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以因應後續國際情勢之影響。","增訂":"第八條　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十二日起至一百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n\n本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之。"}]}],"first_time":"2025-05-16","last_time":"2025-05-28","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247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