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2789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2066/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3/LCEWA01_110313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3/LCEWA01_110313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05-23","2025-05-27"],"會議代碼":"院會-11-3-13"},{"會期":"11-03-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05-23","2025-05-27"],"會議代碼":"院會-11-3-13"},{"會期":"11-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06-03"],"會議代碼":"院會-11-3-14"},{"會期":"11-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06-06","2025-06-10"],"會議代碼":"院會-11-3-15"},{"會期":"11-0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06-06","2025-06-10"],"會議代碼":"院會-11-3-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06-1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3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0人「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949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8人「軍人待遇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8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47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7970000"}],"議案名稱":"「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葉元之等18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葉元之","林沛祥"],"連署人":["邱鎮軍","羅智強","黃仁","涂權吉","盧縣一","黃健豪","馬文君","高金素梅","廖先翔","呂玉玲","林德福","張智倫","陳玉珍","黃建賓","楊瓊瓔","謝龍介"],"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5-23","last_time":"2025-06-10","meet_id":"院會-11-3-13","laws":["01472"],"mtime":"2026-05-13T00:26:3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789號","提案編號":"20委11012789","案由":"本院委員葉元之、林沛祥等18人，考量國軍面對新型態作戰需求，部隊勤務與演訓頻率大幅提升，且近年物價、房租、房價之漲幅均為歷年最高，現行加給制度應立即調整，以反映國軍官兵實際負擔。爰擬具「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升薪給待遇並提高招募吸引力，留任優秀人才，增加加給額度、增列加給種類，確保國軍待遇與時俱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2024年1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達2.66%。若以2021年CPI基準值100計算，現今物價指數已達109.43。此外，我國基本工資自2015年起連續九年調漲，時薪從120元大幅提升至2024年的190元。然而，國軍各類加給長年未有相應調整機制，導致軍人實質待遇相對下降，不利於人才招募與留任。為確保加給標準能適時反映物價變動，擬新增第三項「調整機制」，確立定期檢討與調整機制，使軍人待遇隨經濟環境變化適時調整，維護軍職人員的合理薪資保障。\n二、近年國軍志願役人員短缺，編現比未達理想水準，使部隊運作壓力增加。目前志願役人力缺額尚未完全填補，亟需提高軍職待遇，以吸引與留任優秀人才。且人力不足會導致官兵負擔過重，影響戰備運作與戰力維持，故透過提高各類加給與薪資來增強部隊人員穩定性。\n三、地域加給本意為補償軍人在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服役時所面臨的不便與特殊環境影響。依其設立本意，應單純以地理距離與可達性作為區分標準。然而，現行規範在分級時可能納入役別與階級作為考量，與設計初衷有所背離。因此，擬修正第一項第三款，明確規範地域加給的分級不得以役別或階級為標準，確保公平。\n四、國軍現行的勤務加給項下雖設有志願役勤務加給，其目的在於提升從軍意願並補償軍人執勤負擔。然隨少子化問題加劇及勞動市場競爭加大，國軍人力資源面臨嚴峻挑戰。經檢視現行加給制度，僅志願役勤務加給具備無差別適用之特性，為提高志願役吸引力，特擬新增第一項第五款「志願役加給」，以適當提升待遇，穩定軍力發展。\n五、戰鬥部隊加給原屬勤務加給的一環，但其與一般勤務的連結度較低。近期台海局勢升溫，戰鬥部隊及支援部隊的演訓規模急劇擴大，勤務壓力隨之增長，然而現行加給未能反映其實際負荷，亦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為提升官兵加入戰鬥部隊的誘因，擬新增第一項第六款「戰鬥部隊加給」，並調整現行二級加給標準，將數額提高至原本的兩倍，以合理反映其執勤強度與風險。\n六、現行軍中長期存在例假與特休假難以全數休完的問題，部分官兵甚至連例假都無法確保休息，導致假期遭到犧牲，卻無相應補償。放假為基本勞動權益之一，從軍亦為職業選擇的一環，除特定軍事需求外，應適度參考一般勞動權益保障機制。故新增第一項第七款「超時加給」，將未休例假按日計算，依據天數劃分補償級距，並轉換為相應補償金，確保官兵的合理權益。","對照表":[{"law_id":"01472","law_name":"軍人待遇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軍人待遇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四種：\n\n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n\n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n\n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n\n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n\n前項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law_content_id":"01472:01472:2007-12-18-制定:5","說明":"一、地域加給調整：取消以役別和階級為標準之限制，強調地域加給應依服役地區之偏遠程度與不便性區分。\n\n二、增列志願役加給：有鑒於國軍面臨人力短缺，爰擬具新增志願役加給，旨在吸引更多青年參軍並補償軍人辛勞。\n\n三、戰鬥部隊加給調整：因應台海局勢緊張，戰鬥部隊及其支援部隊工作負擔加重，提案將現有加給數額翻倍，提升官兵進入戰鬥部隊之誘因。\n\n四、增列超時加給：各部隊常有未能按時休完法定特休假之情況，故提案增列超時加給，未休假日轉換為補償金。\n\n五、加給調整機制：相較於物價上漲與勞工基本工資調整，軍人加給未有調整機制，故提出加給調整機制，保障軍人實質收入不受通脹影響。","修正":"第五條　加給分下列七種：\n\n一、職務加給：對上將、主官（管）人員或職責繁重者加給之。\n\n二、專業加給：對中將以下專業人員加給之。\n\n三、地域加給：對服役偏遠、特殊地區或國外者加給之，不得以役別和階級為分級標準。\n四、勤務加給：對從事危險性或技術性工作者或依其勤務特性加給之。\n\n五、志願役加給：對志願投入軍旅者每月新臺幣三萬元加給之。\n\n六、戰鬥部隊加給：對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加給之。\n\n七、超時加給：對例假有應休而未休者加給之。\n\n前項第五款外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n\n第一項所列之加給發放數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予適度調整。"}]}],"狀態":"三讀","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278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