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2832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3/LCEWA01_110313_0007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3/LCEWA01_110313_0007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5-05-23","2025-05-27"],"會議代碼":"院會-11-3-13"},{"會期":"11-03-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5-23","2025-05-27"],"會議代碼":"院會-11-3-13"}],"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張宏陸"],"連署人":["林宜瑾","莊瑞雄","林俊憲","王美惠","黃秀芳","黃捷","林楚茵","郭國文","李柏毅","鍾佳濱","吳秉叡","陳俊宇","蔡易餘","蘇巧慧","張雅琳","陳亭妃","沈伯洋","吳琪銘","蔡其昌"],"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5-23","last_time":"2025-05-27","meet_id":"院會-11-3-13","laws":["01766"],"mtime":"2025-12-19T15:20:0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832號","提案編號":"20委11012832","案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0人，鑒於近年來青少年情緒困擾與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嚴重，根據統計超過半數國中生承受未來壓力，出現情緒問題及身心症狀之風險大幅上升，另有逾三成青少年有社群網路沉迷傾向，與之相應之心理健康風險亦顯著攀升。現行《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雖已明定學校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惟課程內容僅限於健康飲食教育，對於心理健康教育未有明文規範，難以因應青少年實際之身心需求。為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養，協助其建立壓力因應與情緒調節能力，建構健全預防與支持體系，並參酌加拿大安大略省推動義務性心理健康課程之成功經驗，爰擬具「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四項，明定健康課程應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以完善校園健康教育內容，促進學生身心發展與生活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嚴峻，影響生活品質與學習成效，根據報導顯示，超過半數（54.3%）國中生承受未來壓力，且感受到壓力者出現情緒困擾與身心症狀的比例，分別為未感壓者的2倍與3.5倍，顯示情緒困擾已嚴重影響青少年健康與學習。另有16.4%的學生每週超過一次感到情緒低落，顯示情緒問題普遍存在。青少年每日使用社群媒體時間長達5小時，約37.7%的青少年有網路沉迷問題，沉迷者出現情緒困擾的比例為非沉迷者的近2倍，出現多重身心症狀的可能性高達3倍，進一步影響身心健康與社會功能。\n二、當前學校健康課程未明文涵蓋心理健康內容，難以因應學生實際需求，現行《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僅明定健康課程應包括飲食教育，對於心理健康問題未有具體規範，不足以回應青少年因課業壓力、網路使用與社會變遷所引發之心理健康挑戰。\n三、參考國外立法例，心理健康教育已成國際趨勢，加拿大安大略省自二零二三年起將心理健康課程納入七、八年級健康與體育課程，並提供教材、互動學習資源與暑期支援服務，幫助學生識別壓力、認識心理疾病、去除污名並建立求助知能。\n四、為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意識，爰參考加拿大相關課程，研議將現行學校健康課程明文涵蓋心理健康內容，使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能得到更多的重視。","對照表":[{"law_id":"01766","law_name":"學校衛生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六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專科以上學校得視需要開設健康相關之課程。\n\n健康相關課程、教材及教法，應適合學生生長發育特性及需要，兼顧認知、情意與技能。\n\n第一項健康相關課程應包括健康飲食教育，以建立正確之飲食習慣、養成對生命及自然之尊重，並增進環境保護意識、加深對食材來源之了解、理解國家及地區之飲食文化為目的。\n\n學校應鼓勵學生參與學校餐飲準備過程。","law_content_id":"01766:01766:2015-12-14-修正:16","說明":"一、鑒於近年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嚴重，根據調查顯示，超過半數國中生承受未來壓力，且感受壓力者出現情緒困擾及身心症狀的比例遠高於未感壓者，另有超過三成青少年出現網路沉迷問題，與之相關之情緒困擾與多重身心症狀風險亦顯著提升。然現行《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所定健康課程內容，僅及於健康飲食教育，未明文涵蓋心理健康教育，無法有效因應當前青少年面臨之實際心理壓力與挑戰。\n\n二、參考加拿大安大略省自二零二三學年度起實施心理健康課程，針對七至十年級學生提供壓力應對、心理疾病識別、去除污名及求助知能等教育內容，顯見心理健康教育已為國際趨勢。爰此，建議《學校衛生法》第十六條增訂第四項，明定「健康相關課程應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以強化學生健康素養，協助其建立正向情緒調適能力，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與生活品質提升。","修正":"第十六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開設健康相關課程，專科以上學校得視需要開設健康相關之課程。\n\n健康相關課程、教材及教法，應適合學生生長發育特性及需要，兼顧認知、情意與技能。\n\n第一項健康相關課程應包括健康飲食教育，以建立正確之飲食習慣、養成對生命及自然之尊重，並增進環境保護意識、加深對食材來源之了解、理解國家及地區之飲食文化為目的。\n\n第一項健康課程應包含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以建立學生更全面的健康意識，了解自身與他人的心理需求。\n學校應鼓勵學生參與學校餐飲準備過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2832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