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287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4/LCEWA01_110314_0002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4/LCEWA01_110314_0002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5-06-03"],"會議代碼":"院會-11-3-14"},{"會期":"11-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6-03"],"會議代碼":"院會-11-3-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張嘉郡","廖偉翔","謝龍介"],"連署人":["陳菁徽","黃建賓","林沛祥","林思銘","徐欣瑩","牛煦庭","張啓楷","丁學忠","翁曉玲","萬美玲","麥玉珍","邱鎮軍","羅智強","高金素梅","羅明才"],"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6-03","last_time":"2025-06-03","meet_id":"院會-11-3-14","laws":["04536"],"mtime":"2025-06-11T15:16:5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874號","提案編號":"20委11012874","案由":"本院委員張嘉郡、廖偉翔、謝龍介等18人，有鑑於我國偽造、變造車輛牌照氾濫，假車牌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外，尚有刑法偽造特種文書問題；若車輛掛假車牌上路違規遭相關機關裁罰，則可能裁罰到真實車牌之車主而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情形，假車牌氾濫顯見現行法罰則過低，難收嚇阻之效，為減少假車牌氾濫情形，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536","law_name":"中華民國刑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十二條及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百十二條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9-12-03-修正:268","說明":"現行法之刑度及罰金均過低，導致近年我國假車牌橫行，造成道路交通危害甚鉅，所付出之違法成本與罰則顯不相當，相關刑度有提高之必要，爰提高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本刑至三年，罰金提高至五萬元。","修正":"第二百十二條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萬元以下罰金。"},{"現行":"第二百十四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law_content_id":"04536:04536:2019-12-03-修正:270","說明":"行使偽造特種文書如假車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之裁罰事項者，時常造成真正車牌車主變為裁罰對象，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損害公眾或他人甚鉅，爰修正本條提高最高本刑至五年，罰金提高至九萬元以下。","修正":"第二百十四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萬元以下罰金。"}]}],"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287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