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287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3/LCEWA01_110313_0008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3/LCEWA01_110313_0008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0798/1144300798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0798/1144300798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3-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日期":["2025-05-23","2025-05-27"],"會議代碼":"院會-11-3-13"},{"會期":"11-03-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5-23","2025-05-27"],"會議代碼":"院會-11-3-1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28"],"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3-36,19-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05-29"],"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3-36,19-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06-02"],"會議代碼":"委員會-11-3-36-19"},{"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5-06-24"],"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06237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美惠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8人、委員李坤城等16人、委員吳秉叡等18人、委員陳亭妃等16人、委員蔡易餘等17人、委員何欣純等22人及委員吳思瑤等17人分別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billNo":"20311013202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billNo":"2011101052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7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6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93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8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14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0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0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2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5550000"}],"議案名稱":"「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13","laws":["07194"],"mtime":"2025-12-19T15:20:26+08:00","first_time":"2025-05-23","last_time":"2025-06-02","提案人":["吳思瑤","陳俊宇"],"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877號","案由":"本院委員吳思瑤、陳俊宇等17人，鑑於近年公、私部門個人資料外洩事件頻繁發生，外洩資料遭不法集團濫用於詐騙、騷擾等犯罪，嚴重侵害人民資訊隱私權，亦對公共信賴與社會安全造成實質衝擊；憲法保障之資訊自主權，亟需透過制度性改革予以強化保障。又司法院憲法法庭於111年作成憲判字第13號判決，已明確指出現行個資保護體制欠缺獨立監督機制，對人民資訊隱私權保障不足，與憲法第二十二條意旨不符，有違憲之虞，並要求應於判決宣示後三年內制定或修正法律，以建立具獨立性、專業性之監理機制，補正憲政秩序瑕疵。為具體落實憲法隱私權保障、回應憲法法庭判決要求，爰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以設立具獨立地位之常設機關，統籌規劃、推動與監督我國個資保護政策與法制實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許智傑","李坤城","黃秀芳","王美惠","范雲","陳素月","蔡其昌","李昆澤","羅美玲","王定宇","郭昱晴","林俊憲","徐富癸","王正旭","王義川"],"對照表":[{"law_id":"07194","law_name":"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明定本會設立之目的及組織性質，層級定位為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增訂":"第一條　為落實資訊隱私權保障，健全個人資料保護法制，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特設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相當中央三級獨立機關。"},{"說明":"明定本會之權限職掌。","增訂":"第二條　本會掌理下列事項：\n\n一、個人資料保護發展願景、政策、計畫之規劃、研訂及協調推動。\n\n二、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擬訂、修正、廢止、諮詢、解釋及協調推動。\n\n三、個人資料保護行政監督管理之規劃、推動、執行及協調聯繫。\n\n四、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之處理及處分。\n\n五、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科技與應用模式之設計、研析、評估、發展及協調推動。\n\n六、跨境傳輸個人資料保護之評估、研析、協調、限制及執行。\n\n七、國際個人資料保護事務合作、參與、交流之規劃、推動及執行。\n\n八、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教育訓練、宣導與人才培育之規劃、推動及執行。\n\n九、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與執行之研究、追蹤、調查及統計。\n\n十、其他有關個人資料保護事項。"},{"說明":"一、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二十一條明定委員人數及任命方式。\n\n二、本會首長及副首長職稱、官職規定。\n\n三、本會委員出缺、屆期任滿提名規定。\n\n四、本會委員資格及委員會政黨比例限制、單一性別保障規定。\n\n五、本會委員免職之事由。","增訂":"第三條　本會置委員五人至七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對外代表本會；一人為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其餘專任委員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兼任委員一人至三人。\n\n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專任委員由行政院院長任命，其餘委員由行政院院長就有關機關人員或學者、專家分別聘（派）兼之，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但本法施行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除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外，其中三人之任期為二年。\n\n本會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或出缺三個月內，行政院院長應依前項程序任命或聘（派）新任或繼任委員；委員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n\n本會委員應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律、資訊、科技、資通安全、人權、公共行政、經濟、商業、管理或消費者保護等相關學識及經驗。\n\n本會委員中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說明":"首長及副首長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之職權代理方式。","增訂":"第四條　主任委員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行政院院長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任委員。"},{"說明":"本會委員免除或免兼職務之條件及程序。","增訂":"第五條　本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行政院院長予以免職或免兼：\n\n一、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n\n二、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n\n三、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說明":"本會為合議制，重大事項須經由委員會會議決議之。","增訂":"第六條　本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n\n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並依法獨立行使職權。\n\n本會委員於任職期間應謹守利益迴避原則，兼任委員本人並準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說明":"委員會議為本會決策機制，爰明定應由委員會議議決之事項，以發揮合議制之功能。","增訂":"第七條　下列事項，應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n\n一、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審議。\n\n二、個人資料保護重要計畫之審議。\n\n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擬訂、修正及廢止之審議。\n\n四、委員提案之審議。\n\n五、其他應由委員會議決議之重大事項。"},{"說明":"一、規定本會委員會議之運作、主席產生方式及決議方法。\n\n二、考量個人資料保護議題橫跨法律、科技、產業及人權等多元領域，為促進委員會審議意見之多元性與專業性，爰於第四項規定委員會開會得視議題或任務需要，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機關（構）、事業或團體與會說明、陳述事實或提供意見。\n\n三、為確保本會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爰於第五項規定委員會議對外不公開，但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除依該法第十八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增訂":"第八條　本會委員會議每月舉行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n\n前項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代理。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均不能出席時，由其他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n\n本會委員會議之決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n\n委員會議開會時，得邀請學者、專家與會，並得請相關機關（構）、事業或團體派員列席說明、陳述事實或提供意見。\n\n本會委員會議對外不公開。但委員會議紀錄，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規定，主動公開。"},{"說明":"本會幕僚長之職稱及官職等。","增訂":"第九條　本會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說明":"明訂本會為業務需要得聘用專業人員及其人數上限，考量個資保護事務具有高度專業性，且相關專業所涉事務新穎，且可能因科技、經濟與社會應用變動須適時尋覓所需人才，難以透過傳統公務員任用管道適時尋得合適之人才。為滿足本會多元化人才進用之需求，提高個人資料保護監督執法之效能，除任用人員外，輔以具彈性之聘用人員機制，聘用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增訂":"第十條　本會為因應數位科技快速發展，提升對個人資料之保護，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個人資料保護、數位科技與應用、資通安全、稽核、人權、經濟、管理、產業政策、國際合作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五十人。"},{"說明":"本會各職稱及配置員額等另以編制表定之。","增訂":"第十一條　本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十二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提案編號":"20委11012877","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287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