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290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4/LCEWA01_110314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4/LCEWA01_110314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5-06-03"],"會議代碼":"院會-11-3-14"},{"會期":"11-03-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6-03"],"會議代碼":"院會-11-3-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羅智強"],"連署人":["邱若華","葉元之","林倩綺","黃建賓","涂權吉","盧縣一","丁學忠","邱鎮軍","麥玉珍","林國成","牛煦庭","洪孟楷","張啓楷","謝龍介","游顥","羅廷瑋","林沛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6-03","last_time":"2025-06-03","meet_id":"院會-11-3-14","laws":["03182"],"mtime":"2025-06-11T15:16:42+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2905號","提案編號":"20委11012905","案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8人，為強化我國有機農業推動政策，促進區域整合發展，提升農地保育與農業永續經營，爰擬具「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有機農業雖於108年立法施行，至113年底有機與友善耕作面積占比僅3.47%，推動進度仍偏保守，並僅設立5處有機農業促進區，相當缺乏整合式示範區支持系統。相較來說，日本推行「有機村」政策，截至2024下半年，已累計超過百餘個市町村參與，成功結合農業生產、食農教育、學校供餐與在地觀光等資源，促進區域有機產業與地方就業之永續發展。\n二、故增列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九款，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推動「有機農業示範區（有機村）」政策，並整合農業、教育、觀光、社區營造等跨部門資源，納入促進方案規劃，藉由制度化機制提升有機農業整體推動力，強化區域農地利用效率與糧食安全，並活化地方農村與促進青年返鄉從農。","對照表":[{"law_id":"03182","law_name":"有機農業促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有機農業促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應設任務編組，並諮詢相關機關（構）、團體意見，以發展有機國家為目標，每四年提出有機農業促進方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n\n前項有機農業促進方案之內容如下：\n\n一、有機農業生產面積目標、占全國農業生產面積之比例及分年預算配置。\n\n二、有機農業前瞻發展規劃及現況調查。\n\n三、有機農業生產、行銷及有機農產品驗證之輔導。\n\n四、轉型有機農業生產與維護生態保育之獎勵及補貼。\n\n五、有機農業與有機農產品之農法技術、科技研發及人才培育。\n\n六、各級機關（構）、學校與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及有機食農教育之推廣。\n\n七、相關民間團體辦理有機農業推廣工作之輔導。\n\n八、其他促進有機農業發展之工作。\n\n主管機關為推廣有機農業，應寬列預算，並每四年滾動檢討調升幅度，以達全國農業有機化為目標，配合辦理前項各款工作。\n\n第二項第四款獎勵及補貼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比例原則定之。","law_content_id":"03182:03182:2018-05-08-制定:7","說明":"增列第二項第九款有機農業促進方案項目納入「有機農業示範區」推動機制，強化中央主導與地方執行協作，並整合農業、教育與觀光等資源，提升我國有機農業整體推動力與地方永續發展。","修正":"第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應設任務編組，並諮詢相關機關（構）、團體意見，以發展有機國家為目標，每四年提出有機農業促進方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n\n前項有機農業促進方案之內容如下：\n\n一、有機農業生產面積目標、占全國農業生產面積之比例及分年預算配置。\n\n二、有機農業前瞻發展規劃及現況調查。\n\n三、有機農業生產、行銷及有機農產品驗證之輔導。\n\n四、轉型有機農業生產與維護生態保育之獎勵及補貼。\n\n五、有機農業與有機農產品之農法技術、科技研發及人才培育。\n\n六、各級機關（構）、學校與消費者對有機農產品及有機食農教育之推廣。\n\n七、相關民間團體辦理有機農業推廣工作之輔導。\n\n八、其他促進有機農業發展之工作。\n\n九、推動有機農業示範區（有機村）之設立與發展，結合農業、教育、觀光、社區營造等跨域資源，促進區域有機農業整合發展與食農教育之推廣。\n主管機關為推廣有機農業，應寬列預算，並每四年滾動檢討調升幅度，以達全國農業有機化為目標，配合辦理前項各款工作。\n\n第二項第四款獎勵及補貼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比例原則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290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