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352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18/LCEWA01_110318_0000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18/LCEWA01_110318_0000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1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5-06-27","2025-07-01"],"會議代碼":"院會-11-3-18"},{"會期":"11-03-1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06-27","2025-07-01"],"會議代碼":"院會-11-3-1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建築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羅智強","羅廷瑋","邱鎮軍"],"連署人":["廖先翔","黃仁","黃建賓","王育敏","盧縣一","涂權吉","牛煦庭","蘇清泉","鄭正鈐","邱若華","鄭天財Sra Kacaw","謝龍介","高金素梅"],"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first_time":"2025-06-27","last_time":"2025-07-01","meet_id":"院會-11-3-18","laws":["01158"],"mtime":"2025-07-08T18:17:09+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3528號","提案編號":"20委11013528","案由":"本院委員羅智強、羅廷瑋、邱鎮軍等16人，為提升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強化主管建築機關對有公安危險之虞建築物的檢查義務，爰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58","law_name":"建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建築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七條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n\n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n\n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n\n前項檢查簽證結果，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定期會同各有關機關複查。\n\n第三項之檢查簽證事項、檢查期間、申報方式及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說明":"調整第二項，提升主管建築機關對建築物的檢查義務，提高公共安全，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威脅。","修正":"第七十七條　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n\n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對於建築物應適時派員檢查其有關公共安全與公共衛生之構造與設備。\n\n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由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定期委託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或人員檢查簽證，其檢查簽證結果應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經內政部認有必要時亦同。\n\n前項檢查簽證結果，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或定期會同各有關機關複查。\n\n第三項之檢查簽證事項、檢查期間、申報方式及施行日期，由內政部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352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