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5537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2943/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3/27/LCEWA01_110327_0035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3/27/LCEWA01_110327_0035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3-2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08-15","2025-08-19"],"會議代碼":"院會-11-3-25"},{"會期":"11-03-2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08-15","2025-08-19"],"會議代碼":"院會-11-3-25"},{"會期":"11-03-2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08-29"],"會議代碼":"院會-11-3-27"},{"會期":"11-03-2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08-29"],"會議代碼":"院會-11-3-27"},{"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5-08-21"],"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08199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53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56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5706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3,"meet_id":"院會-11-3-25","laws":["01517"],"mtime":"2025-09-01T21:12:43+08:00","提案人":["賴士葆","林思銘","鄭正鈐","羅廷瑋"],"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5537號","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林思銘、鄭正鈐、羅廷瑋等27人，依據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自民國一百零五年增訂後確實有提升汽機車汰舊換新率，對汽機車市場之活絡及相關產業之稅賦增加亦有相當成效，是以短期內仍有持續減徵之必要，惟適用期間屆期，似有不足。有鑑於此，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再予延長至一百二十年一月七日止，以有效落實立法目的，以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換購新汽機車，期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徐欣瑩","蘇清泉","牛煦庭","邱鎮軍","謝衣鳯","鄭天財Sra Kacaw","萬美玲","廖偉翔","陳永康","翁曉玲","張嘉郡","洪孟楷","柯志恩","葛如鈞","謝龍介","王育敏","魯明哲","馬文君","張智倫","盧縣一","廖先翔","涂權吉","呂玉玲"],"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之五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起至一百十年一月七日止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六年以上或自一百十年一月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一月七日止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十年以上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五萬元。於一百十年一月八日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六年以上之上開車輛，如已於一百十年一月七日以前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前六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亦同。\n\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適用前項規定。\n\n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一月七日止報廢或出口出廠四年以上汽缸排氣量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機車（以下簡稱中古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新機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四千元。\n\n依前項規定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購買新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七日以前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一百十年一月八日以後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機車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亦同。\n\n本條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21-05-07-修正:21","說明":"一、為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修正第一項，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延長，並增訂但書規定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以應徵稅額減徵之。\n\n二、為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換購新機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修正第二項，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機車並換購新機車，減徵退還新機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爰以延長，並增訂但書規定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八千元者，以應徵稅額減徵之。\n\n三、又「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達成「節能減碳」之目的為我國長遠政策，且本條自民國一百零五年增訂後確實有提升汽機車汰舊換新率，對汽機車市場之活絡及相關產業之稅賦增加亦有相當成效，是以短期內仍有持續減徵之必要，僅將適用期間延長五年，似有不足，爰修正本條再予延長至一百二十年一月七日止，以有效落實立法目的，並促進相關產業發展。\n\n四、第四項及第五項未修正。","修正":"第十二條之五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一月七日止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六年以上或自一百十年一月八日起至一百二十年一月七日止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十年以上之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十萬元。於一百十年一月八日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六年以上之上開車輛，如已於一百十五年一月七日以前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前六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亦同。但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適用前項規定。\n\n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八日起至一百二十年一月七日止報廢或出口出廠四年以上汽缸排氣量一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下機車（以下簡稱中古機車），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新機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八千元。但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八千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n\n依前項規定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之車籍登記與購買新機車之新領牌照登記，不以同一人為限；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七日以前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一百十年一月八日以後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後六個月內購買新機車及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亦同。\n\n本條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說明":"一、為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爰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第一項，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延長，並增訂但書規定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以應徵稅額減徵之。\n二、另亦為賡續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換購新機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第二項，報廢或出口符合規定之中古機車並換購新機車，減徵退還新機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爰以延長，並增訂但書規定應徵稅額未達新臺幣八千元者，以應徵稅額減徵之。\n三、又「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達成「節能減碳」之目的為我國長遠政策，且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自民國一百零五年增訂後確實有提升汽機車汰舊換新率，對汽機車市場之活絡及相關產業之稅賦增加亦有相當成效，是以短期內仍有持續減徵之必要，惟適用期間屆期，似有不足，爰修正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再予延長至一百二十年一月七日止，以有效落實立法目的，並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提案編號":"20委11015537","first_time":"2025-08-15","last_time":"2025-08-29","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553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