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638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4/LCEWA01_110404_0008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4/LCEWA01_110404_0008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1830/1144201830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1830/1144201830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5-10-14"],"會議代碼":"院會-11-4-4"},{"會期":"11-04-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0-14"],"會議代碼":"院會-11-4-4"},{"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0-29"],"會議代碼":"委員會-11-4-19-8"},{"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0-30"],"會議代碼":"委員會-11-4-19-8"},{"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11-1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1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邱鎮軍等24人及委員吳沛憶等16人分別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7486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修正草案。","billNo":"20111016134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0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1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2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4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5250000"}],"議案名稱":"「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4","laws":["08113"],"mtime":"2025-11-18T18:15:14+08:00","提案人":["賴瑞隆","莊瑞雄"],"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385號","案由":"本院委員賴瑞隆、莊瑞雄等16人，鑑於天然氣為國家重要民生及能源資源，供應安全攸關社會安定與國家安全，海底輸氣管線為全國天然氣輸配系統之關鍵設施，如遭過失毀損或以其他非法方式危害，將嚴重影響天然氣供應，侵害公共安全與重大法益，為補強現行法制，爰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張雅琳","陳素月","范雲","王正旭","李昆澤","郭昱晴","蘇巧慧","王義川","黃捷","何欣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陳瑩","蔡其昌"],"對照表":[{"law_id":"08113","law_name":"天然氣事業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五條之一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天然氣進口事業之卸收設備、儲氣設備、氣化設備、摻配設備、高壓輸配氣設備或監控調度中心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law_content_id":"08113:08113:2023-05-30-修正:63","說明":"一、第一項至第三項未修正。\n\n二、增訂第四項，原因如下：\n\n(一)我國頻傳有遭受海底纜線受損情形，因考量海底纜線之型態多元，且天然氣重要設備亦有強化保護之必要，因此，納入「天然氣進口事業之海底輸氣管線」。\n\n(二)本條第一項已明定故意犯型態，所稱高壓輸配氣設備業即涵蓋海底輸氣管線在內。為維護國內天然氣穩定供應，考量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天然氣進口事業之海底輸氣管線之功能運作者。另又考量海底管線布建圖資已由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台公開相關資訊，從事海域航行或相關工作者應可知悉及避免事情發生，爰參考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明定過失犯之刑罰規範。\n\n三、第四項移列為第五項。\n\n四、為維護供氣安全，對侵害天然氣輸儲設備（含海底管線）之犯罪工具或船舶，不問所有人一律沒收，並增訂處置方式。參考土石採取法及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相關規定，規範如下：\n\n(一)有利公務使用者，得無償留供機關使用。\n\n(二)保管費用高或無拍賣、變價實益者，得予廢棄。\n\n(三)其他適當處置方式，如捐作公益或教學使用。","修正":"第五十五條之一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天然氣進口事業之卸收設備、儲氣設備、氣化設備、摻配設備、高壓輸配氣設備或監控調度中心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天然氣進口事業之海底輸氣管線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供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前項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其經裁判沒收確定者，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置之：\n\n一、無償留供公用。\n\n二、廢棄。\n\n三、為其他適當之處置。"}]}],"說明":"一、天然氣事業法自二○一一年二月一日制定公布以來，歷經三次修正，最近一次為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天然氣為重要民生資源，海底輸氣管線之安全運轉攸關全國供氣穩定，對社會安定及國家安全具重大影響。若因過失毀損或以其他非法方式危害進口事業之海底輸氣管線，將嚴重影響天然氣供應，侵害公共安全與重大法益。\n二、基此，擬修正第五十五條之一，增訂過失犯之刑罰規範；並針對故意侵害特定輸儲設備之情形，明定可沒收並處置犯罪所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以強化法制保障。","提案編號":"20委11016385","first_time":"2025-10-14","last_time":"2025-11-18","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38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