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6520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4329/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4/LCEWA01_110414_0019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4/LCEWA01_110414_0019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10-17","2025-10-21"],"會議代碼":"院會-11-4-5"},{"會期":"11-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10-17","2025-10-21"],"會議代碼":"院會-11-4-5"},{"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5-12-16"],"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12120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及委員王鴻薇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5382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101613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4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96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52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4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2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9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0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5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雪生等3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6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3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4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55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2人","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5","laws":["01517"],"mtime":"2025-12-26T18:13:51+08:00","提案人":["林思銘","林沛祥","謝龍介","羅廷瑋","蘇清泉","牛煦庭","廖偉翔"],"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520號","案由":"本院委員林思銘、林沛祥、謝龍介、羅廷瑋、蘇清泉、牛煦庭、廖偉翔等22人，鑑於審計部的報告指出，電動車普及進展有限，截至2024年底，市售電動小客車占比仍未突破兩成，恐影響長期電動化推動成效。此外，交通部也訂下於2030年，能達成電動計程車普及率50%、電動小貨車普及率5%與電動大貨車600輛等目標。因此為持續鼓勵國人購買電動車輛，推動車輛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並支持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優惠期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葉元之","林德福","黃珊珊","賴士葆","葛如鈞","鄭天財Sra Kacaw","馬文君","洪孟楷","萬美玲","林倩綺","王鴻薇","楊瓊瓔","陳永康","顏寬恒","邱鎮軍"],"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之三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n\n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16-12-30-修正:17","說明":"一、審計部的報告指出，電動車普及進展有限，截至2024年底，市售電動小客車占比仍未突破兩成，恐影響長期電動化推動成效。此外，交通部也訂下於2030年，能達成電動計程車普及率50%、電動小貨車普及率5%與電動大貨車600輛等目標。因此為持續鼓勵國人購買電動車輛，推動車輛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並支持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宜延長電動車輛減免貨物稅優惠期限。\n\n二、爰提案修正本條第二項部分文字，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延長免徵貨物稅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n\n三、第一項及第三項文字未修正。","修正":"第十二條之三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n\n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first_time":"2025-10-17","last_time":"2025-12-23","提案編號":"20委11016520","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52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