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652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5/LCEWA01_110405_002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5/LCEWA01_110405_002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1829/1144201829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201829/1144201829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5-10-17","2025-10-21"],"會議代碼":"院會-11-4-5"},{"會期":"11-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0-17","2025-10-21"],"會議代碼":"院會-11-4-5"},{"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0-29"],"會議代碼":"委員會-11-4-19-8"},{"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0-30"],"會議代碼":"委員會-11-4-19-8"},{"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11-1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1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委員邱鎮軍等21人及委員吳沛憶等16人分別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7485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billNo":"20111016134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8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0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4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1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2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900000"}],"議案名稱":"「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5","laws":["01922"],"mtime":"2025-11-18T18:14:50+08:00","提案人":["吳沛憶"],"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527號","案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為守護電力供應，使免遭境外敵對勢力侵擾破壞，以增強能源韌性，爰擬具「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陳培瑜","王美惠","吳思瑤","王義川","林楚茵","林宜瑾","沈伯洋","黃捷","徐富癸","沈發惠","張宏陸","陳秀寳","李坤城","郭昱晴","羅美玲"],"對照表":[{"law_id":"01922","law_name":"電業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電業法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一條之一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裝置容量一百萬瓩以上之水力發電廠、一百二十萬瓩以上之火力發電廠之主要發電設備、燃料輸儲設備、控制室、開關場、資通訊機房，或特高壓以上輸電、變電設備或調度室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law_content_id":"01922:01922:2023-05-30-修正:80","說明":"一、於第一項新增「海底電力電纜」為本條之保護對象，以保障供電不受破壞。由發電業及輸配電業等電業所設置之海底電力電纜，均屬保護對象，不限於特高壓以上者，併予補充。\n\n二、第二項及第三項未修正。\n\n三、因海底電力電纜對電力傳輸及供應極為重要，如遭過失或以其他非法方法破壞，對我國民生經濟影響甚鉅。爰增訂第四項，明定罰則。\n\n四、原第四項移列為第五項，內容未修正。\n\n五、增訂第六項，對為第一項至第三項之罪所用之工具、船舶定明得沒收。","修正":"第七十一條之一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裝置容量一百萬瓩以上之水力發電廠、一百二十萬瓩以上之火力發電廠之主要發電設備、燃料輸儲設備、控制室、開關場、資通訊機房，或特高壓以上輸電、變電設備、調度室，或海底電力電纜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海底電力電纜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供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前項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其經裁判沒收確定者，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置之：\n\n一、無償留供公用。\n\n二、廢棄。\n\n三、為其他適當之處置。"}]}],"說明":"將供電之海底電纜納入保護，並得就犯罪所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為沒收。（修正條文第七十一條之一）","first_time":"2025-10-17","last_time":"2025-11-18","提案編號":"20委11016527","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52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