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6528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4329/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4/LCEWA01_110414_0019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4/LCEWA01_110414_0019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10-17","2025-10-21"],"會議代碼":"院會-11-4-5"},{"會期":"11-04-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10-17","2025-10-21"],"會議代碼":"院會-11-4-5"},{"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5-12-16"],"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12120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9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及委員王鴻薇等18人分別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5382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101613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倩綺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8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4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葛如鈞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96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第十二條之五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2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52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4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5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2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4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9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6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7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8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月琴等19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0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0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5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雪生等31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6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巧芯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3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4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550000"}],"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5","laws":["01517"],"mtime":"2025-12-26T18:13:53+08:00","提案人":["吳沛憶"],"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528號","案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為實現二○五○淨零排放目標、鼓勵民眾使用低汙染車輛並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特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實施期限至一百一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以利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及推動節能減碳，爰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陳秀寳","羅美玲","吳思瑤","徐富癸","沈發惠","陳培瑜","王義川","沈伯洋","李坤城","林宜瑾","林楚茵","王美惠","張宏陸","郭昱晴","黃捷"],"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之三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n\n前項減免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16-12-30-修正:17","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我國已提出二○五○淨零排放路徑，並將「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列為關鍵戰略。為推動節能減碳並鼓勵民眾選用低污染之電動車輛，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車輛之貨物稅。此租稅優惠有助於推廣電動車、降低碳排放。考量該租稅優惠將於一百一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期，且經濟部評估國內購買及使用電動車輛占比仍低，故修正本條，延長免徵貨物稅期限至一百一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續提供誘因增加消費者選擇低汙染車輛之意願，並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n\n三、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爰刪除本條例第三項授權行政院得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之規定，並與一百一十四年九月五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十二條之五新購小型汽機車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一致，有利主管機關通盤考量我國車輛產業發展方向及運具電動化之政策目標。","修正":"第十二條之三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之1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七英制馬力以下或二百十一．八公制馬力以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同目之2所定汽缸排氣量在二千零一立方公分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馬達最大馬力在二百零八．八英制馬力以上或二百十一．九公制馬力以上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小客車。\n\n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等車輛應徵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徵金額以完稅價格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說明":"一、我國已提出二○五○淨零排放路徑，並將「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列為關鍵戰略。為實現二○五○淨零排放、持續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並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產業發展，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登記者，免徵該車輛之貨物稅。但電動小客車免稅上限以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計算之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此租稅優惠有助於推廣電動車、降低碳排放。\n二、考量該租稅優惠將於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期，且經濟部評估國內購買及使用電動車輛占比仍低，故提出貨物稅條例第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延長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期限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續提供誘因增加消費選擇低汙染車輛之意願，並帶動國內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n三、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規定，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爰刪除第十二條之三第三項授權行政院得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之規定，並與一百十四年九月五日修正公布之同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新購小型汽機車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一致，有利主管機關通盤考量我國車輛產業發展方向及運具電動化之政策目標。","first_time":"2025-10-17","last_time":"2025-12-23","提案編號":"20委11016528","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52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