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667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6/LCEWA01_110406_0004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6/LCEWA01_110406_0004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5-10-28"],"會議代碼":"院會-11-4-6"},{"會期":"11-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0-28"],"會議代碼":"院會-11-4-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柯志恩","林沛祥","王鴻薇","牛煦庭","陳菁徽"],"連署人":["林倩綺","顏寬恒","呂玉玲","蘇清泉","張智倫","涂權吉","陳超明","羅明才","邱若華","林思銘","魯明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5-10-28","last_time":"2025-10-28","meet_id":"院會-11-4-6","laws":["01766"],"mtime":"2025-11-05T15:16:0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673號","提案編號":"20委11016673","案由":"本院委員柯志恩、林沛祥、王鴻薇、牛煦庭、陳菁徽等16人，有鑑於空氣污染已成為近代影響國民健康之環境風險之一，而室內空氣污染與空氣品質維護，早已受到世界各國關注，其中又以校園空氣品質管理尤為重視；然我國至今仍未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進行空品管制，也未建立兒少或呼吸系統脆弱族群所在之場所，訂定相關管理標準，恐對長時間處於室內學習空間之兒少，造成健康影響。爰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室內空氣品質」納入《學校衛生法》的校園環境設施要求。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美國環境保護署研究指出，民眾接觸室內空氣污染物恐比室外空氣污染物高出2至5倍，且兒童每分鐘呼氣率為成人數倍，若在空氣汙染當中，年紀越小毒物暴露程度越高。\n二、經查鄰近國家日本早已透過「學校保健安全法」，針對學校進行空氣品質項目之管理，明定應檢測二氧化碳、甲醛、浮游粉塵等污染物；韓國亦有「學校保健法」增訂室內空氣品質相關條文，補充校園環境衛生規範。但我國至今卻尚未實際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進行室內空氣品質管制，亦未建立兒少族群場所之差別管理標準。\n三、為維護兒少呼吸權，並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兒童之健康權和發展權，爰修正《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將「室內空氣品質」納入校園環境設施要求。","對照表":[{"law_id":"01766","law_name":"學校衛生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一條　學校之籌設應考慮校址之地質、水土保持、交通、空氣與水污染、噪音及其他環境影響因素。\n\n學校校舍建築、飲用水、廁所、洗手台、垃圾、污水處理、噪音、通風、採光、照明、粉板、課桌椅、消防及無障礙校園設施、哺育母乳環境設施等，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標準。","law_content_id":"01766:01766:2015-12-14-修正:21","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參酌日本及韓國已訂定專法，針對學校室內空氣品質訂定標準，並進行管制，以保障學生健康與學校成效，維護我國兒少呼吸權，並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障其健康權和發展權，爰於第二項將室內空氣品質明文納入學校衛生法的校園環境設施要求。","修正":"第二十一條　學校之籌設應考慮校址之地質、水土保持、交通、空氣與水污染、噪音及其他環境影響因素。\n\n學校校舍建築、飲用水、廁所、洗手台、垃圾、污水處理、噪音、室內空氣品質、通風、採光、照明、粉板、課桌椅、消防及無障礙校園設施、哺育母乳環境設施等，應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標準。"}]}],"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6730000/details"}